張五常《賣桔者言》讀后感
賣桔者言是在書香博客的書目中看到的,看到這樣的題目往往以為的是一篇敘事小說,往往不會與經濟聯系起來,當在網上搜了這本書的簡介后,我不假思索的將書瀏覽閱讀了一番,雖是粗略的翻看,里面的內容卻深深地觸動思維的迸發,開始對張五常的了解不多,只知道張是一華人經濟大家,從他的著作開始慢慢了解他,了解這個不走尋常路的經濟學家。
看后,我想大多數人記憶尤深的是其實證實證主義精神,什么事都是親力親為。再有就是書中摒棄經濟學機械、枯燥的詞藻,沒有煩人眼睛的數據圖表,經濟理論原來可以和我們如此接近。但對著電腦閃爍的屏幕,雖抱著極大興致,終究還是囫圇吞棗,只能日后借來摸的著的本子再看三遍。
當然,也正因為未能細讀,加上文中內容廣泛,自己不可能一一道來了。但既是讀后感,那就把自己看后所感寫上便是。
張在此書后部為廣大學子寫出了自己關于讀書的方法,其中“以理解代替記憶”列于首位。也許很多人都深諳其理,但終于還是難以理論聯系實際――只為考試而讀書。張也許是有感于此,便運用其睿智,在書中把理論化為市井之言,讀者無需強記,讀時便知其言,也知其所言,讀后更可化為己言。
首篇的《賣桔者言》,內容正是張的強項,人家是價格理論專家嘛!關于價格歧視,我的理解就是以不同的價錢賣給不同的買家,為什么如此,除了信息的不完全,買家的邊際收益也是影響因素。買家的收益,除了富人和窮人關于金錢買來的東西的不同價值觀外,還有買家的心理收益。例如同一階層的兩人在對同一商品分別砍價¥1和¥1.5,他們所得除了物質還有心理的愉悅――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買到的是比別人便宜的,當然這其中也包括了信息的阻斷,因為他們沒有任何利益驅動會把自己的“低價”透露出去。談到信息,自己的實證經歷讓我得到了“買家的信息更完整交易更容易達成”的論調,這在后面會談及。
接下來的章節,張很大部分花在了關于產權這一炙手可熱的話題上。(www.qiantimeigw.com)養蠔、養魚、建燈塔…無不向我們說明這樣的事實:在產權明確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換的條件下,如果產權交換的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則產權的初始分配對資源的最優配置沒有影響。并且交易的各方所得皆是其最優。養蠔者得到利益,環境得到保護;三文魚放養者同樣小本得大利,消費者獲得實惠價錢;私塔建造者得到回報,過路船只買來航海安全…由于非市場的原因,產權很多終于還是模糊的,香港的海灘一片狼藉,三文魚大都回不到“娘家”,燈塔終歸收于國有…
當然,張所書的時期是上個世紀的80年代,我國改革開放剛拉開了序幕,而今天,我們終于趕上了這個話題。關于國有資產產權的歸屬,早已吵的面紅耳赤,但各為其主,分散經營,毫無“權威”說法。最無爭議的應該是成本收益說,當產權界定的成本(交易費用)小于(大于)其后所得收益時,那就私有(保持)算了……
張的書所網范圍太大了,真的說不了多少。發明專利篇以國內當時剛出爐的保護知識產權法律為題開論。當時中國還在準備而已,而世界范圍雖已推行多時,仍有待完善。而今國內的相關法規已是與時俱進頗為得意了。張當時所說的問題,如保護對象,保護年限…都已是一目了然。我國根據自己的國情,將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作為專利保護的對象。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詳盡的內容在圖書館有很多參考書。
由于自身的資歷尚淺,不能領略其中的真諦,待我日后慢慢研讀,繼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