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有點悲傷有點心酸,余華的小說總是這樣,比如《活著》、比如《兄弟》。但結(jié)局讓我溫暖,這是一個大團圓的結(jié)局,大多數(shù)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數(shù)會有的結(jié)局。
一開始,我覺得小說有些荒誕,人物全都透著一股子傻氣,后來,我想,從那個年代走過的人所謂的傻就是今天的我們所缺少的“純真”吧。
小說描述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代表人物許三觀,在面對一次又一次的難關(guān)時,依靠賣血戰(zhàn)勝困難。最初,并不是因為生活無著走投無路要去賣血,只是因為在老家流傳著一種說法,不能賣血的男人被認為是身體不行的。于是,許三觀去賣血以證明自己身體很好,其實,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沒有這種說法,并沒有人需要他的證明,與其說他要證明給別人看,不如說他的至真至純讓他相信了那種說法就從心底要去實踐。
第1次賣血得來的錢讓他的生活出現(xiàn)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轉(zhuǎn)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許玉蘭。他追求許玉蘭的方式也很特別,直來直去,上來就說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個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這么大膽直接,反正我覺著這方式擱現(xiàn)在都不過時。
第2次賣血是因為大兒子一樂把方鐵匠的兒子砸傷了,方鐵匠要錢無果,把許三觀的家當全拉走了,許三觀用第二次賣血得來的錢要回了家當。
第3次賣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軌,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軌呢?只是因為一樂很可能是那次“出軌”的產(chǎn)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許三觀不能原諒了。其實,我看完了全書,也不能判斷一樂究竟是不是許三觀的兒子,當然,這也不是重點。許三觀因為當了“烏龜“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斷了腿的林芬芳時也做了“出軌”的事,想著應(yīng)該補償林芬芳,就用第3次賣血的錢買了肉骨、菊花等補鈣去火的東西送給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災(zāi)荒時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飯,看著孩子們餓得可憐樣,許三觀第4次去醫(yī)院賣血,帶家里人去吃了面條。這里還有個故事,因為覺得一樂不是自己的種,于是,許三觀不肯帶一樂去吃面,而是給了他5毛錢讓他去買紅薯。一樂幾乎由愛生恨,饑餓之余去找親生爸爸,被拒認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饑餓里絕望哭泣。許三觀終于坐不住,后來找到了一樂,父子倆的見面和對話很是感人。
第5次,一樂和二樂響應(yīng)國家號召,上山下鄉(xiāng)去插隊了。眼看著插隊的人一個個回城了,許三觀和許玉蘭很著急。一樂生病了,渾身沒勁,回家住了一段時間。走時,許三觀去送他,匆匆地去醫(yī)院賣了一次血,把錢塞給一樂,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樂插隊所在生產(chǎn)隊的隊長來城里,在許三觀家吃飯。而當時家里僅剩兩元錢,為了好好招待生產(chǎn)隊長,使二樂早日回城,許三觀第6次賣血。這次距離上次賣血才1個月,而醫(yī)院規(guī)定兩次賣血時間間隔應(yīng)在3個月以上。后來,遇見了以前一同賣血的根龍。根龍?zhí)醽硪恢幌碌半u“孝敬”李血頭,于是,李血頭看在下蛋雞的份上,同意讓許三觀賣血。也就是這次賣血后,根龍突發(fā)腦溢血死亡。
一樂被檢查出患了肝炎,病情嚴重,被緊急送往上海救治。許三觀從街坊鄰居那借到有限的一點錢,讓妻子帶一樂先去上海,自己則準備一路賣血籌集資金。文章描述了許三觀沿路4次賣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為暈倒,反而被醫(yī)院給他輸入了700毫升血液。許三觀醒來后,強烈要求將不屬于他的300毫升血還給醫(yī)院。
隨著改革開放,許三觀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國人一樣漸漸好轉(zhuǎn)。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豬肝和喝黃酒,于是去醫(yī)院賣血。他不是因為要賣血去吃豬肝喝黃酒,而是多年賣血形成的慣性使得他為了吃豬肝喝黃酒而去賣血。新?lián)Q的血頭告訴他他的血沒有任何作用不會有人要時,他的精神崩潰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盡頭,站在大街上失聲痛哭。
許三觀的生命是卑微的,但他不管面對什么樣的困難,只想好好地活著,并且一心要家里人也好好地活著,從這點意義上說,他同樣是頂天立地的,盡到了作為男人的責(zé)任。
文章的主色調(diào)還是積極的,通過人物的命運改變體現(xiàn)了時代的進步以及在生活的重負下人物的抗爭,除了忍耐除了適應(yīng),人物還是表現(xiàn)出了強烈的求生欲望,所以,用個大的框框來說,我認為,全文充分表達了主人公的自強不息。
看整本書的感覺是,雖然沉重,但悲傷中帶笑,因為語言還是不乏幽默感的,這使得故事透著點輕喜劇的意味。
許三觀多次賣血,且有時血頭違規(guī)操作,但幸運的是他一直健康無事,沒有染上艾滋病之類的,真是萬幸,讓人覺得生活還是公平美好的。
還有一點挺有意思,從許三觀娶妻之前到一樂生病,前后有二十年了吧,賣一次血(400毫升)的價錢一直是35元,這可不可以說明,中國在那二十年里,經(jīng)濟沒有一點兒發(fā)展。除此之外,我還由衷地感嘆,看來計劃經(jīng)濟也不是一無是處啊,至少物價穩(wěn)定,呵呵,開個玩笑,題外話。
篇二: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拖拖拉拉好多天終于讀完了《許三觀賣血記》,讀得慢倒不是因為寫得不好,而是因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課不知道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課讓我感到膩煩。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讓我知道有這樣一部小說,有余華這樣一個作家,有一段時間我是頗瞧不起現(xiàn)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詩人的,總是固執(zhí)的認為什么文章必文辭華麗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詩必太白、義山,詞必后主、納蘭。可現(xiàn)在想起來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過短淺。我總是不喜歡那些平淡如水的敘述,寧可看一些清靜無為的哲學(xué),可誰知我的無知讓我錯過了多少人生的華章,和真正人生的體會。我從未聽說過余華這個人,我是多么的淺薄,一個有摘取諾貝爾文學(xué)獎實力的作家。無論如何,為時未晚。
從沒有讀過這樣的小說,真實而又平淡。小說幾乎沒有什么的明顯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覺。人物性格似乎簡單,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節(jié)可以說是很可笑,但是又覺得也許那是屬于那個時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許三觀和徐玉蘭的糊涂婚姻僅僅是因為可笑的八角三分錢,但僅僅因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無情與自私;當許三觀知道徐玉蘭的不貞時氣急敗壞,一反常態(tài),不再唯妻子命是從,看著方鐵匠搬自己家東西幫忙不說還更賣力氣,對于養(yǎng)了九年的一樂,心情十分復(fù)雜,愛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終走不出他是別人兒子的陰影。而徐玉蘭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為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為婦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錢,但是在嫁給許三觀后,她比誰都會過日子,大聲的對菜販砍價還肆無忌憚的挑選每一顆菜,未雨綢繆平日攢米,以備不時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很賢惠的女人,但是也許她的遺憾就是她經(jīng)常說的那句話,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讓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許當初她有把握嫁給何小勇的,并不知道會有一個許三觀出現(xiàn),于是她接受了來自何小勇的引誘,不貞成為她生命中揮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樂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懲戒。但她卻保守了一個秘密,一輩子都沒有說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軌,甚至都已經(jīng)承認一樂不是許三觀的兒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給了何小勇,也許考慮到許三觀,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種程度吧!
說說他們的兒子吧!我是最喜歡一樂的,是長子的原因吧,他特別的懂事,對于二樂三樂,他很有當哥哥的擔(dān)當,三樂被打,找二樂幫忙,后來又拉來了一樂,一樂贏得很睿智。一樂是許三觀的得力助手,許三觀對一樂說:如果你是我的親生兒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看了讓人心酸的一句話,一樂從九歲就開始承受著這種本不應(yīng)由他承受的壓力,當許三觀說他不是親生兒子時,當一家人都去勝利飯店吃面條,而一樂只能吃一個沒有手掌大的地瓜時,他的心有多疼。當找何小勇做親爹時,何小勇打他,罵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傷心難過,沒有人是他親爹,最終他回到了許三觀的身邊,許三觀對于一個養(yǎng)育了十幾年的孩子,還是動了惻隱之心,也許真正的親情并不來源于血緣關(guān)系,而是熟悉,習(xí)慣而已,一樂很孝順,除了許三觀的話誰的話都不會聽,許三觀不計前嫌讓一樂為慘遭橫禍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樂和許三觀一個屋上,一個屋下,他們的對話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說二樂,個人認為二樂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兒他哪里到,也許是那種年齡,他專門打聽一些沒用的事兒,無意間又跟別人說,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樂呢,有點兒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個吧,小時候是狗都閑的年齡是,大家都對他說:三樂走開。長大一點還沒有脫離傻氣,總是傻傻的笑,沒有什么主見。
最后我還是要說許三觀的,許三觀一次次的賣血,每次都可以賺35元錢。有兩三次我是很感動的。第一次是為了一樂還方鐵匠錢,第二次是為了請二樂的生產(chǎn)隊隊長吃飯,(www.qiantimeigw.com)還有就是為了給一樂治病,連續(xù)買下賣血的情節(jié)。最后一次賣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韻的,還透著一種悲哀。沈血頭嘲笑許三觀的血只能賣給木匠當油漆,許三觀久久不能釋懷,他頓時認為自己已經(jīng)太無用了,他用賣血的錢熬過了一次又一次的災(zāi)荒,而此時已沒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饑荒他要怎么辦呢?最后的鏡頭是這樣的徐玉蘭帶許三觀來到了勝利飯店,吃了三次同樣的黃酒和炒豬肝兒,兩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沒有了年輕時的吵吵鬧鬧,也許他們并沒有存在過什么愛情,但是此情更珍貴。
篇三:許三觀賣血記讀后感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在那個艱苦,如同地獄般生活的歲月里,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在這一個個賣血場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義無反顧而承擔(dān)的巨大責(zé)任。他這樣賣血也是迫于無奈,為了保持家中的經(jīng)濟條件,他不惜自己賣血賺錢,也要養(yǎng)活家里人。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時,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里賣了四次血,還有一次因失血過多而輸?shù)囊淮窝?BR>
每次他和朋友來到勝利飯店都叫了“一盆炒豬肝,二兩黃酒,還要溫一溫,這成了許三觀賣血后最大的奢侈。
我感嘆自己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jīng)歷糧食及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但是我還是體驗過輕量級的苦難,如此更能理解在貧苦中人們的心情,也是如此,在讀小說的過程中更心有戚戚焉。
和我現(xiàn)在比較起來,可想而知,那時的條件有多么艱苦。
在這本書里面,不僅帶領(lǐng)我們走進了過去的舊社會里,也同時體現(xiàn)出了一個父親的重大責(zé)任,對兒子深沉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