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云南是一個集邊疆、民族、山區、貧困“四位一體”的省份,轄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2006年末總人口為448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為3747.73萬人。云南現有農村勞動力2160萬人,農村富余勞動力930萬人,截止2007年6月,已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366.68萬人。本報告所稱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務工4個月或全年累計6個月以上,留在農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8周歲以下的孩子。
(一)云南省農村留守兒童的特點
一是數量多,比例大,且呈上升趨勢。根據本次調查統計,截止今年8月,我省留守兒童總數已達121.34萬人,占全省1247.5萬0-17歲兒童的8.98%。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時,我省農村留守兒童占全省兒童總數的比例為3.43%,七年來上升了7.76個百分點。
二是分布廣,不均衡。從統計分析,我省16個州市均有農村留守兒童,但分布不均衡,人口密度大、農村勞動力轉移人數多的地區,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多,所占比例高,反之則低。
三是留守早,時間長。我省有32%的留守兒童不到6歲就留守,有53%的留守兒童在7-12歲時留守。我省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外出三年以上的占34%,一年至三年的占31%,四個月至一年的占35%。
四是與父母聯系少、見面難。我省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在省外務工的占53%,在省城務工的占17%。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主要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聯系,經常保持聯系的占46%,偶爾聯系的占46%,從不聯系的占8%。每年能與父母能見上一面的占30.6%,多年才見一面的占22.2%。
五是家務繁重,自理能力增強。調查中,有45.6%的留守兒童放學回家要承擔燒火做飯、洗衣服,割豬草、養豬等家務。也因此,有56.3%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強。
(二)對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情況
一是以隔代監護為主,多監護方式并存。我省留守兒童主要有單親監護(父親監護、母親監護)、隔代監護(祖父母、外祖父母監護)、兒童自我監護、其它監護等幾種,其中又以隔代監護為主,占49%。
二是監護人受教育程度低,管教方法簡單。我省留守兒童監護人沒上過學的占46.8%,小學及小學未畢業的占37.7%,留守兒童父親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8%,母親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2%。監護人采用放任自流的管教方法的占85.6%,采用打罵教育方法的占10.3%,采用說服教育、民主教育的僅占4.4%。
三是隔代監護者年齡偏大,生活負擔重。絕大部分隔代監護人年齡在60歲以上,有的監護人要監護多個孫輩,十分辛苦,且經濟困難,生活負擔重。有的年老多病,不能自理,留守兒童還要為他們洗衣做飯、買藥看病,甚至出現“逆向監護”。
四是自我監護人年齡偏小,生活困難。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有部份父母雙雙外出務工,又無祖輩和親威、朋友依靠的留守兒童,全部生活自理,非常艱難,如果沒有學校老師和鄰居的幫助,他們的生活都存在問題。
(三)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情況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整合資源,積極探索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把留守兒童工作納入了“小公民道德建設暨‘雙合格’家庭教育宣傳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工作范圍,初步形成了各級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婦聯牽頭、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組織召開了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轉發了全國婦聯開展留守兒童工作的文件,并要求各地結合實際,把關愛留守兒童的行動落到實處;三是積極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學校建設。2006年,我省創建了第一所“云南省流動人口、農村家長示范學校”,至今,全省創建省級“流動人口、農村家長示范學校”50所,創建全國“流動人口、農村家長示范學校”30所!笆晃濉逼陂g,我們計劃再建200所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學校。四是組織留守兒童家長、監護人以及學校教師培訓,創建了“云南省家庭教育網站”,組織家庭教育講師團到各地舉辦講座146場,累計聽講人數達10萬余人次。我省家庭教育講師團的經驗被中宣部列為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五大典型經驗之一。五是積極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行動。各地開展了“代理家長”、“手拉手”、“愛心媽媽”、設置親情電話和教師掛鉤幫扶等活動,部分縣、市建立了留守兒童普查、家訪制度。曲靖會澤縣還組建了由100名巾幗志愿者的隊伍,對100名留守兒童進行“一對一”幫扶。
但是,由于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重視不夠和解決問題措施不力等影響,農村留守兒童所面臨的問題依然嚴峻;受經濟社會發展條件的制約,各地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進展不平衡。
二、云南省農村留守兒童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綜合調研情況,留守兒童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生存環境堪憂
一是自然環境惡劣。云南是一個多山的省份。全省土地面積山地占84%,高原、丘陵約占10%,壩子(盆地、河谷)僅占6%。這種惡劣的自然環境,一方面,有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要選擇外出務工,使留守兒童數量不斷增長;另一方面,在這樣的自然環境中,留守兒童不僅難于接觸到新鮮事物,而且上學、出行也極不方便。二是家庭環境欠佳。由于家庭結構不完整,留守兒童感受不到父母的關愛和家的溫暖,生活枯燥;普遍存在缺乏衛生習慣,衛生狀況極差;營養不良、生病后不能及時醫治,生活質量明顯下降。三是社會環境亟待改善。一方面,農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影響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另一方面,農村社會事業投入不足,針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醫療保障缺失。
(二)教育問題突出
教育問題是影響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首要問題,也是監護人感到最棘手的問題。調查顯示,監護人認為留守兒童的最大問題是教育問題的占43.3%,其次是生活和安全問題,分別占18.3%和11.7%。教育問題,又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學習不容樂觀。留守兒童相對于非留守兒童,逃學、輟學比例較高,學習成績下降。調查顯示,留守兒童經常遲到的占56.8%,從不遲到的僅有0.8%;每天都能完成作業的占35.5%,有時能完成的占40.3%,偶爾能完成的占4.7%,很少能完成的占19.5%;有14.7%的留守兒童有過輟學經歷;有47.1%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下降。二是道德品質易滑坡。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管理放任自流,留守兒童很難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不良行為比其他兒童更為突出。通過問卷教師對留守兒童行為的評價,75.2%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的不良行為較非留守兒童更突出。
(三)心理健康受損
調查顯示,有不少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調查顯示,有70.4%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比其他學生更自卑,有45.6%的教師認為留守兒童孤僻,有60.8%的認為與留守兒童溝通比較困難。
(四)安全難有保障
留守兒童意外事故(溺水、觸電、被狗咬、火災等)呈上升趨勢。從問卷看,54%的監護人認為留守兒童缺少安全感,43.1%的留守兒童認為父母不在身邊的最大問題是“安全問題”。另外,受農村社會治安環境影響,留守兒童權益易受侵害。據昭通鎮雄縣的一個派出所統計,2005年至2007年6月,該鎮就發生了15起留守兒童殺人或被殺的案件,5起留守女童被強奸案、1起吸毒案。
存在以上問題,我們分析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原因:
(一)政策體制滯后是制度根源。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以及與此伴生的高收費入學、必須在原籍所在地參加中考、高考等制度,使收入低廉的農民工無法負擔,只好選擇子女留在家鄉農村學習生活,促成了留守兒童群體的不斷增多。
(二)貧窮落后是經濟根源。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帶來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環境的改變。這對于邊疆民族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當地政府無力緩解農民外出與子女留守的矛盾;對于農民工家庭來說,同樣因為貧困很難改變與子女長期分離的現實。
(三)認識不足是措施障礙?傮w看,各級政府對農村留守兒童關注還是不夠,有的只關注農民外出務工創收和向城市轉移,對留守兒童問題卻知之甚少,有的甚至認為留守兒童是農民工自己家庭的事情,沒把它作為一個社會問題來看。這種認識和態度,直接導致當地沒有對留守兒童采取任何措施。
(四)關愛不夠是直接原因。監護人也是家庭留守者之一,他們不僅要負責整個留守家庭的正常運轉,還要對留守兒童的生活進行照料。隔代監護人,他們年齡已經較大,身體多有疾病,加上缺少文化知識,思想觀念守舊;單親監護因家庭缺少了勞動力,因此對留守兒童管教普遍缺乏耐心,打罵體罰留守兒童是常事;其它監護方式,對于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則更加不利。
(五)教育資源短缺是重要因素。一是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不足,教學資源嚴重短缺。二是學校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缺乏規劃,應對措施乏力。三是教師與留守兒童及其家長溝通有限。
(六)責任感缺失是農民工自身原因。對部分年輕的留守兒童父母,他們在經濟利益與子女教育之間取舍的偏差,不再安于農村生活現狀,對農村的家庭責任感弱化,使得一部分家長忽視或顧不上照料兒童的身心健康。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建議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中一個艱巨而緊迫的重大社會問題,目前,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刻不容緩。綜合調研情況,我們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領導
1.統一思想形成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共識。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從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農村可持續發展和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把各級干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要求上來,努力形成各級各部門共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思想共識。
2.建立健全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組織領導體系。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各地都要盡快按中央的要求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機構,積極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婦聯協調、全社會參與、覆蓋城鄉的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
3.科學制定農村留守兒童的工作規劃。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科學制定整體工作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近期和中長期工作內容及目標,循序漸進,推動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
4.認真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在基層得到落實。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推進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把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成效作為考核基層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督查,切實把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做得深入扎實。
(二)著力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