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古人告誡“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常足”,還是市場經濟鼻祖亞當?斯密指出“奢侈是公眾的敵人,節儉是社會的恩人”;無論從“過緊日子”的現實必要,還是從“群眾路線”的角度看,堅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意義都不言而喻。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學習治頑疾轉作風提效能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學習治頑疾轉作風提效能心得體會1】
良好的政府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只有徹底改變“機構臃腫、效率低下”的形象,扭轉職能部門“缺位錯位、越位虛位”的問題,盡可能滿足公眾需求、提升服務質量,才能從制度化、規范化的權力運行中,打掉橫亙在干群間的那道無形墻
公章旅行、批文難求、跑“部”前進,在不少人心目中,與履行特定職能的一些政府部門打交道,是件讓人頭疼而糾結的事情。曾經有遭遇“辦事難”的群眾總結,“機關人員一般上午多見,下午難見;下雨下雪天更難見;周一和周五的下午又往往開會不辦公。來辦事,先要選對時間。”而地方干部到部委疏通關系、請求“照顧”,一度也是導致北京節假日前交通擁堵的原因之一。可以說,讓政府管得更少,服務得更好,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正因此,李克強總理強調“政府轉變職能也是轉變作風的重要方面”。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獎銀獎不如老百姓的夸獎”。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整治“四風”、轉變作風的制度抓手。我們這樣的大國大黨,要面臨政治現代化的歷史使命,應對紛繁復雜的治理挑戰,回應與日俱增的多元訴求,需要不斷提醒自己:群眾的口碑和夸獎從哪里來?轉作風的根本出發點,是要回答好這樣一道必答題:我是誰,為了誰?
走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宗旨所向,也是執政為民的出發點落腳點;為人民服務,是*的作風所指,也是現代政府的職能所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辦事機關的衙門作派依舊存在,遇事推諉、態度惡劣,讓老百姓跑斷了腿、說破了嘴、傷透了心的事情,屢屢發生。今年全國政協會議上,還有政協委員“吐槽”行政審批:有企業投資一個項目經100個審批環節,蓋108個章,全程需799個工作日;有群眾辦理準生證,需經過10多個單位蓋章,耗時兩個月。如此作為,怎不讓群眾深惡痛絕?更何況,環節重重、效率低下的背后,往往潛伏著權力的尋租,傷害了群眾利益,敗壞了黨風政風。
其實,群眾眼中的“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求并不苛刻。審批環節少一點,便民措施多一點,辦事效率高一點,就可以讓老百姓跑的冤枉路少一點,牢騷怨氣小一點,滿意指數高一點。從這個意義看,讓政府部門“瘦身”、“健身”,讓管理職能歸位、確位,不僅可以大大壓縮行政成本,推進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更能切實提升群眾的滿意度。否則,工作人員再笑容可掬,制度規定難以便民為民,老百姓照舊不滿意;狠話重話承諾再多,“九龍難治一水”,“十幾個部門也管不好一頭豬”,“群眾利益至上”的承諾依舊難以兌現。
深層次看,作風問題與權力失控、失范、失律有關,與職能越位、錯位、缺位相連。比如大吃大喝,花的既是公款,還可能在推杯換盞中搞尋租;再如遇事“踢皮球”,暴露的不僅是責任心問題,也反映了職責不明的尷尬。把握好轉作風的深刻內涵,不僅是簡單的轉思想、轉行為,而要在更大范圍對權力運行進行規范,對行政職能進行優化。
從根本上說,轉變政府職能,才能轉變干部作風;能為老百姓解決實際困難,才是最好的工作作風。最大程度地簡化審批程序,減少辦事環節,才能真正提升行政效率、減輕群眾負擔;與時俱進地加強制度創新,改革不適應時代發展的僵化機制、陳舊做法,才能盡可能滿足公眾需求、提升服務質量。這也正是為什么,中央領導一再強調,要把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效“體現到推動發展和改善民生上來”,“保證作風建設常態長效”;也是為什么,新一屆中央政府要把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環節作為“開門首件大事”來抓。
【學習治頑疾轉作風提效能心得體會2】
從中央頒布八項規定開始,各種作風建設的規章制度不斷出臺。十八屆三中全會剛剛閉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就正式頒布實施,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樹立了“基本法”。這次修訂的《規定》,正是沿著《條例》的方向,向“治本”邁出的重要一步。
人要吃飯、行要開車,規范的公務接待屬于工作需要,但那種“一天泡七次溫泉”,“三年吃掉70萬元豬蹄”的畸形消費,令老百姓深惡痛絕,讓政府公信力蒙羞。更值得注意的是,盡管中央三令五申,總有老鼠避貓、打折變通的,不是把十幾個大菜合并成“四菜一湯”,就是把茅臺裝入礦泉水瓶中瞞天過海。以往的經驗證明,根治公務接待頑疾,需要標準明確、管控嚴格、全面公開的制度,并且需要在改革全局中統籌解決。
制度要落到實處,就要避虛就實。此次《規定》的一大亮點,就在于直接針對操作過程中的具體行為。對今后的公務接待行為,《規定》做出了“留痕”的制度設計,接待單位需要“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內容,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同時對財政、審計、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機關的問責審查,對違反規定的監督懲處等等,均作出明確要求。面對這樣一份清清楚楚、責任主體清晰的“負面清單”,不僅對有意違規者形成有力的約束,而且讓那些生怕慢待上級領導的下級、難卻地方好意的上級,都可抹開面子按章辦事,非認真遵守不可。
公務接待超標,是久治不愈的頑疾。難在何處?一些基層同志道出苦衷,上級來檢查、調研,如果簡化了怠慢了,輕者落個“看不起人”的名聲,重者怕要直接影響項目審批、考核評比。于是,一些地方官員相信“接待就是硬道理”。這種心態,說到底,是因為一些被接待對象往往擁有較多“話語權”。試想一下,如果各級組織、地方政府,不能按照中央要求的那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讓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三公經費”使用不嚴格、不透明、不清晰,那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變通做法,就會暗度陳倉、屢禁難止。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為全面深化改革繪就的藍圖中,作風建設、簡政放權、人事制度等改革被置于重要位置。具體到《規定》,與規范公務接待直接相關的就有深化公務接待管理體制改革、接待服務社會化、機關內部接待場所轉制、機關所屬接待資源集中統一管理等多項改革。隨著制度建設不斷走向完善、權力運行不斷得到規范,那些打著“接待就是生產力”算盤的人,勢必再難以“跑部錢進”;而那些習慣把驗收當作“宴收”、把評比當作接待標準“攀比”的人,到頭來也必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
好的制度一經建立,就如同種下頑強的種子。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落實并不斷完善新的公務接待制度,堅持標本兼治,我們就會擁有一個從工作出發而不是為人情所累、解決問題而不是制造問題的發展環境,牢牢樹立風清氣正、務實為民的黨風、政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