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機構有人事檔案接收權?什么單位可以保管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
第一種情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的人事檔案,由其所在單位或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接收和保管。
第二種情況,不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均不具備管理員工人事檔案的權限)和社會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非正式職工的人事檔案,應交由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接收和保管。
第三種情況,從原工作單位辭職、辭退的失業人員,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可以接收檔案。
第四種情況,大學生畢業或失業人員,暫未有單位,因辦理辭職手續,聘、錄干的需要,而臨時將人事關系掛靠起來,其居住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可以接收檔案。區縣級(含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可以保管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