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塵埃落定,企業轉制、編外人員安置問題日漸浮出水面。26日有報道稱,高校、公立醫院今后或將不再納入編制管理。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3100多萬
據報道,1月15日在北京舉辦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動態及熱點問題高峰論壇”上,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強調,今年將重點研究編制創新改革,特別是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對相關改革的影響。
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并非首次嘗試。據媒體此前報道,2015年5月北京市發布的《關于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中就明確提出,對現有高等學校、公立醫院等,逐步創造條件,保留其事業單位性質,探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對現有編內人員實行實名統計,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換言之,上述單位將逐漸實行全員合同聘任制,不再由國家財政“養人頭”。
資料顯示,目前在編的31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中,大約有800萬醫院工作人員,高校職員占比也較大。
編制改革關乎養老金改革
外界分析,之所以要研究編制創新改革,跟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相關。據記者了解,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塵埃落定,我國大部分城市的事業單位已開始繳納社保,但是卻留有一個“死角”未解決:這次養老保險改革并未統籌考慮編內、編外人員,解決編內、編外“同工不同酬”的遺留問題。多年未解的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安置問題,成為事業單位接下來編制創新改革的起點。
消息稱,目前事業單位養老金比企業高出約3倍有余。而對于事業單位而言,編制是崗位設置、核定收支和財政給予補助的依據。記者經采訪得知,沒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工作,收入不僅與在編人員差距較大,也無法享受在編人員的福利待遇,如落戶口、評職稱等。
報道指出,高校、公立醫院取消事業編制,對于就職于這些單位的編外人員而言,或許是福音。
但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宏山表示,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與事業單位自身的編制管理必須清晰區分。“比如高校,如果內部取消編制管理,對各院系沒有規模控制和發展規劃,就會失去基本的管理規范。”
楊宏山建議,在高校、公立醫院取消事業編制全面推進前,可通過試點探索新思路,出臺新政策,進行多樣化政策試驗。對于一些不適合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單位,可適當通過勞務外包精簡人員編制,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