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一種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是余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托,為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人事方面專業化、社會化的服務。人事代理分單位代理和個人代理兩種類型。
1.單位委托代理程序
對象范圍:在姚國有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省部屬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以及其他一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
需提供材料:
(1)首次辦理代理的單位須提供單位成立時的批文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代理人員的人事檔案(需調檔的憑委托單位接收函由人才市場開具調檔函,應屆畢業生需經人才市場確認檔案已到);
(3)代理人員原單位同意調出的函件和介紹信或辭職、辭退、解除合同、自動離職、除名的證明,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
(4)代理單位與代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代理人員填寫《代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代理單位與余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單位要及時將歸檔材料交至人才市場,歸檔材料主要有:職工履歷表、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成人教育學歷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材料、行政職務任免材料、獎懲材料、勞動合同、工作單位變更材料等。
2.個人委托代理程序
對象范圍:無掛靠單位或已離職的各類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
需提供材料:
(1)辭職、辭退、解聘、除名、自動離職或終止、解除合同的書面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檔案、戶口回余姚原籍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2)委托代理人員的人事檔案(需調檔的憑上述材料由人才市場開具調檔函,應屆畢業生需經人才市場確認檔案已到);
代理人員填寫《代理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并與余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簽訂《個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以后及時將歸檔材料交至人才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