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服務于學校“培養適應和駕馭未來的人”的培養目標,加強學生創新、創意、創業能力培養,經研究,擬開展2017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重慶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將本年度轉專業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三)在校期間未轉過專業;
(四)身體條件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
(五)學習時間超過一學期;
(六)招生簡章中未限定不得轉專業的。
二、轉專業的工作原則及考核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實行雙向選擇;
2.公平、公開、公正;
3.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二)考核辦法
1.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學院可在本通知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結合學院實際,確定學院轉專業細則。細則應包含考核原則、考核辦法、考核時間、考核地點及擬接收名額等信息。
2.考核小組原則上由五人及以上專家組成,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發展潛力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允許轉專業:
(一)入學時單列錄取標準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養的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國防生等);
(二)未參加統一高考的單獨招生學生(外語保送生、一級運動員等);
(三)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或者休學期間的學生;
(四)因違紀而受處分的學生。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轉專業申請受限
(一)招生為文科類專業不能轉入理工科類專業;
(二)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能互轉;
(三)藝術類、體育專業只能在同類專業中互轉;
(四)自主招生轉專業,在自主招生大類轉專業。
五、轉專業流程及時間安排
1月13日 | 教務處公布各學院擬接收人數及各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 |
2月18日前 | 學生準備轉專業申請材料(審批表、成績單及其他支撐材料)。 |
2月18日?2月23日 | 學生在網上http://202.202.1.176:8088/提交申請并將申請的紙質材料交到擬轉入學院教務辦公室。 |
3月5日前 | 各學院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 (考核時間、地點、內容等信息見通知) |
3月6日 | 學院報錄取名單到教務處。 |
3月7日?3月9日 | 教務處公示轉專業名單、上報學校審批并進行學籍異動。 |
3月10日 | 學生到轉入學院教務辦公室報到、選課并進行學分認證,正式進入轉入專業學習。 |
六、其他
(一)轉專業申請一經批準,即變更學籍,不再更改。
(二)學生成績單,請自行在重大教學網打印(A4紙張)。
(三)學生提供的材料要真實可信。
(四)被錄取的學生按新專業的培養方案執行并進行畢業審查,學生原來的成績需到學院教務辦進行認定,認定原則同類課程按相同或者以高代低的原則進行。
附件:
1.重慶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2.重慶大學一年級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3.重慶大學二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
4.轉專業網上申請操作指南
5. 2016級各學院擬接收轉專業名額一覽表
6. 各學院轉專業細則
重慶大學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