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中國礦業大學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2020 年 8 月修訂)
為培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和具有創新精神的各類專門人才,推進我校學分制的進程,滿足學生個性、志趣和特長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擴大學生的專業選擇范圍和自主權,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規范和加強學生轉專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范圍
熱愛祖國、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轉專業
1.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專業和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的學生;
2.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
4.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的學生;
5.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開的情形;
6.上級部門或學校規定的其他不得轉專業情況。
三、轉專業接收名額
各學院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學院內各專業擬接收學生名額(分為跨學院轉專業擬接收名額、學院內轉專業擬接收名額),其中跨學院轉專業擬接收名額一般不得低于該專業同年級學生人數的 15%。具體名額由學院申報、學校核定并公布。
四、跨學院或大類轉專業原則及需要加試課程的要求
1.按我校高考招生時確定的招生類別,理工類、文史類各專業在同類別的招生專業內可以申請互轉,也可跨類別申請。理工各類專業轉入文史類各專業需參考高考時的語文成績,文史類各專業轉入理工類各專業需加試《高等數學》(由教務部統一組織考試);《高等數學》科目考試成績及格或高考時語文成績達到該科目總分 60%及以上的學生,方具有跨理工或文史類申請轉專業的資格!陡叩葦祵W》科目依據擬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中的要求進行命題,滿分為 100 分。
2.轉入以下專業需要另外加試有關課程:
轉入環境設計、建筑學專業需要另加試美術。
轉入英語或德語專業需要另加試英語或德語。
轉入音樂學專業需要另加試音樂專項。
轉入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訓練專業需要另加試體育專項。
3.加試的考試科目除明確由教務部組織的外,均由轉入學院組織進行。
五、跨學院轉專業工作
1.組織領導
各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領導、系(所、中心)主任、專業建設負責人、教授委員會成員、教學管理辦公室主任等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轉專業工作的有關政策、程序和步驟,并對轉專業的結果和學生工作負責。各學院制定的選拔方案、排序原則與擬接收轉專業學生數一并報教務部備案。
2.學生申請資格條件
各轉入學院可依據專業培養要求設置轉入專業申請條件,包括:所在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數獲得情況、績點要求、不及格門次、指定課程的成績要求等,具體內容由學院制定。
3.選拔方式
各轉入學院可依據學院實際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選拔,根據選拔方式確定各類成績的權重和排序方式。筆試(含加試)或面試成績可以設置及格線。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接收學院確定。
4.排序及錄取原則各學院依據公布的排序原則,確定擬錄取轉專業學生的排序,根據公布的各專業擬接收名額轉滿為止。未達到學院規定接收條件的學生不得錄取。
5.特殊情況申請轉專業的材料要求
(1)因患某種疾病的原因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
(2)確有特殊困難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足以說明情況的材料,由所在學院組織審核并給出意見;
(3)確有專業特長申請轉專業的,應提供相關成果或出具由接收學院組織的專家測試報告。
六、轉專業的工作程序
1.教務部每年 5-6 月份下發通知,公布當年轉專業的范圍、程序、步驟和時間安排。
2.各學院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學院接收跨學院轉專業的人數、選拔方案、考試科目及大綱、面試學生的選拔辦法及面試內容和方案、學生成績排序原則及錄取原則等,報教務部備案,并由教務部統一向學生公布。
各學院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學院范圍內轉專業的人數、條件、選拔錄取原則和辦法,考試科目及大綱、面試學生的選拔辦法及面試內容和方案、學生成績排序原則及錄取原則等,向本學院學生公布,同時報教務部備案。
3.符合轉專業條件并有意轉專業者,按要求填寫轉專業申請。
4.學生所在學院組織對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公示符合資格學生名單。
5.教務部組織文史類各專業轉入理工類各專業學生加試的《高等數學》科目考試。
6.各接收學院確定參加轉專業課程考試、面試、加試的名單并組織相關測試。
7.各接收學院確定擬轉入專業的學生名單(含學院內轉專業)報教務部,教務部對跨學院轉專業的名單匯總并進行審核后向全校公示 3 天。學院內轉專業的名單由學院公示 3 天。
8.凡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由轉入學院對其進行學籍管理,并指導學生進行選課。
9.學生到轉入專業后,需根據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和《中國礦業大學課程認證辦法》及時對已經學習過的課程進行認證,并補修所缺課程。
七、其他
1.本辦法的面向對象主要是大學一年級學生。
2.大學二、三年級、符合本辦法第一、二條規定的學生,按照第五條第(5)款特殊情況申請轉專業的材料要求,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后報教務部,由教務部組織有關學院開展選拔,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最終審核。
3.學生轉專業后,在校學習年限(含已修讀年限)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
4.港澳臺僑及來華留學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5.本辦法自 2020 級開始執行,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二、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有哪些專業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制 |
---|---|---|---|
應急管理與安全工程學院 | 安全工程 | 理工 | 四年 |
消防工程 [14] | 理工 | 四年 | |
能源與礦業學院 | 采礦工程 | 理工 | 四年 |
工業工程 [15] | 理工 | 四年 | |
地球科學與測繪工程學院 | 地質類 | 理工 | 四年 |
測繪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地球物理學 | 理工 | 四年 | |
遙感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四年 |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礦物加工工程 | 理工 | 四年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理工 | 四年 | |
應用化學 | 理工 | 四年 |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理工 | 四年 | |
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四年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四年 | |
機械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理工 | 四年 | |
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理工 | 四年 |
市場營銷 | 理工 | 四年 | |
會計學 | 理工 | 四年 | |
力學與建筑工程學院 | 工程力學 | 理工 | 四年 |
建筑學 | 理工 | 五年 |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理工 | 四年 | |
理學院 | 數學類 | 理工 | 四年 |
文法學院 | 法學 | 文史 | 四年 |
英語 | 文史 | 四年 | |
行政管理 | 文史 | 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