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華女子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華女子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十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七條 學生在錄取的專業學習一定時間后,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大學期間,患有某種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院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我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二)確有專長、有相關成果,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能提供相關成果;
(三)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專業,允許在讀學生轉到其他相關專業就讀;
(四)學生因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第三十八條 學校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對某專業有特殊興趣和專長的學生,允許通過選拔轉專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一)入學不滿一學期者或畢業前一年者;
(二)在校期間受到處分者(處分解除后不受影響);
(三)課程有不及格者;
(四)特殊類別招生的學生;
(五)不符合轉入專業招生錄取要求者;
(六)休學、保留學籍、應予退學者;
(七)在校期間已轉過一次專業者;
(八)其他經學校審核不適合轉專業者。
第三十九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我校完成學業。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難、特殊需要,無法繼續在我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我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五)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第四十條 轉專業、轉學的申辦程序:
(一)學生轉專業要求在期末辦理;具體程序參照《中華女子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
(二) 申請轉學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轉學申請,報送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分管負責人審核同意,學校教務處審核批準,報校領導批準,擬轉入學校同意接收,并通過公示期后,報北京市教委審查同意,由轉入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三)外校學生要求轉入我校者,需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北京市及我校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五)學生轉學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年的5月和11月工作日,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二、中華女子學院有哪些專業
院系 | 專業 | 類別 |
---|---|---|
性別與社會發展學院 | 女性學 | 本科 |
社會工作 | 本科 | |
社會學 | 本科 | |
法學院 | 法學 | 本科 |
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 本科 |
旅游管理 | 本科 | |
市場營銷 | 本科 | |
會計學 | 本科 | |
財務管理 | 本科 | |
審計學 | 本科 | |
兒童發展與教育學院 | 學前教育 | 本科 |
應用心理學 | 本科 | |
藝術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本科 |
環境設計(室內陳設設計) | 本科 | |
視覺傳達設計 | 本科 |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本科 | |
文化產業管理(舞蹈組織與策劃) | 本科 | |
計算機系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外語系 | 英語 | 本科 |
金融系 | 金融學 | 本科 |
漢語國際教育系 | 漢語國際教育 | 本科 |
高等職業教育學院 | 學前教育 | 高職 |
社區管理與服務(高級家政管理) | 高職 | |
旅游管理(酒店服務與管理方向) | 高職 | |
音樂表演(限北京市單考高職) | 高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