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合肥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合肥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合肥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合肥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合肥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院校代碼:11059
學校名稱:合肥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158號郵編:230601
招生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一、經安徽省教育廳批準,2018年我校在安徽省招生普通專業整體列入安徽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具體詳見招生簡章)。
二、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和規定實施。堅持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所有專業的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3、高考外語語種非英語或德語的考生不宜報考我校非外語類專業,以免影響大學階段的學習。
4、結合人才培養要求,原則上要求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并需參加外語口試,且口試成績需達到“優秀”或等級為“5”(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若當年高考個別科目考生所在省總體成績偏低,屆時我校將視生源情況適當整體調整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同時報相關省級招生部門備案。
5、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分檔規則: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如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中進行調劑,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在院校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對江蘇省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式錄取;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規則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方式進行;浙江省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
三、中外合作專業
1、2018年我校在安徽省等省份中外合作專業的院校報考代碼單列。(詳見各省報考指導)
2、中外合作專業合作培養具體內容以我校在招生信息官網(http://www.hfuu.edu.cn/zs/)對社會公布的《合肥學院2018年中外合作專業招生簡章》為準。
3、中外合作專業學生在國外合作學校學習期間,相關學習費用按國外合作學校標準,由國外合作學校收取。
4、中外合作專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參照《合肥學院國際合作教育與交流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院行政〔2017〕212號)執行,即學生因考核不合格不能按時赴合作院校學習的,可以繼續強化專業和語言學習后再赴國外合作院校學習,或者在國內按照中外合作培養方案繼續學習。
5、以上全部中外合作(本科)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05分,口試成績達到“良好”或等級為“4”及以上(不組織外語口試的省份除外)。
6、錄取在中外合作專業的學生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專業。
四、四年一貫制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皖教發〔2014〕13號)文件,起,我校開展“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專業屬本科層次,學制四年,學習地點在協議合作的高職院校,“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專業院校報考代碼單列,新生入學后不得變更學習地點及轉專業。
根據《合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條例》、《合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對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合肥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合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格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 第41號)、《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和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具體詳見《“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2018年招生簡章》。
五、收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中外合作專業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基本費用詳見《合肥學院2018年中外合作專業招生簡章》。
六、其它
1、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美術類考生按《合肥學院2018年美術專業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考生按《合肥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3、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我校設立了新生入學獎學金(本科),同時,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等制度。
4、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 第41號)、《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不同類型的招生,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中外合作本科專業、對口招收本科專業、“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專業等均予以標注。
招生范圍:安徽、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陜西、重慶、廣東、廣西。
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51-62158118 傳真:0551-62159118
網址:www.hfuu.edu.cn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