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專業對于大學生來說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但在決定轉專業之前,應仔細思考自己的動機和目的,明確為什么要轉專業以及轉去哪個專業,此外,還需要了解目標專業的相關信息,包括該專業的學科體系、培養目標、課程設置等,確保自己對目標專業有清晰的認識,以下小編整理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轉專業等相關內容參考。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什么時候可以轉專業
轉專業時間大都安排在大一下或大二初,到了轉專業的時間學院自會在群里或學校官網通知,部分院校轉專業只能轉一次,有的可以寫兩個想轉的專業,具體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剛進大學對自己的專業不滿意想要轉專業。在一年的學習中就沒有剛開始時那種轉專業的強烈欲望一定要在思慮清楚的情況下進行專業轉換。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轉專業的條件
第一條 轉專業工作應根據社會需求、學生學習興趣、學習能力、特殊潛質和專業特長,充分利用學校的教學資源,按照學生自愿和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二條 轉專業申請對象
(一)優秀生類:本科一年級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
(二)專業特長類:確在某個專業領域有特長,轉專業后有利于其成才的學生;
(三)專業志趣類:在本專業學習困難,確對其他專業有較強學習興趣,轉專業后有利于其完成學業或因身體等其他原因難以在現專業學習的學生;
(四)專項項目類:申請參加學校與其他學校合作項目的學生及因社會人才需求專業分流的學生。
第三條 轉專業申請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表現良好,學習態度端正,志向明確;
(二)身體條件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
(三)入學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四)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發生變化,學校征得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五)休學創業和退役復學的學生;
(六)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轉專業有關規定的學生。
(七)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1.未報到入學、未注冊取得學籍或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由成人類專業轉入普通類專業的;
4.未經全國統一高考招收的特殊錄取類型學生,含專轉本、3+4、3+2 等項目;
5.所修學分已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6.休學期間的;
7.受處分且未解除的;
8.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轉到普通類專業的;
9.有轉學經歷的;
10.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不得轉專業的情形。
第四條 優秀生類轉專業工作
(一)具體要求
1.轉入專業為除藝術類等受限專業外的其它專業;
2.各專業申請轉出和轉入人數應分別控制在該專業一年級學生數的 15%以內,具體按學院當年轉專業工作文件執行;
3.申請學生應獲得第一學期全部修讀學分,且必修課程無補考,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 30%,經審核后認定具有轉專業資格;
4.轉專業的學生須獲得第二學期全部修讀學分,必修課程無補考、緩考,且一年級平均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 30%;
5.由轉入學院對學生進行考核并確定轉入專業和轉入年級。
(二)工作程序
1.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轉專業工作組,確定各專業可轉入轉出人數,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報教學科研處審核后公布;
2.各學院應提供咨詢服務,幫助學生了解本學院專業情況和特色;
3.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按學校轉專業工作通知要求的時間提交轉專業申請表,并附所在學院打印的簡易成績單(加蓋學院公章),遞交所在學院,逾期不予受理;
4.各學院組織學院內考核,在學院內公布同意轉出的學生名單,并將匯總表和學生申請材料報教學科研處;
5.教學科研處審核申請材料,并轉至相應轉入學院;
6.各學院根據本學院轉專業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考核,初步確定轉入人選,經教學科研處審核后發布具有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名單;
7.第一學年結束時,教學科研處進行審核,并公布結果。
第五條
專業特長類轉專業工作
(一)具體要求
1.轉入專業為學生具有相關特長的專業;
2.申請學生平均學分績點達 2.0,各專業申請轉出和轉入人數應控制在各專業一年級學生數的 5%;
3.申請學生須提交申請書并提供轉入專業(方向)相關領域兩名以上專家(至少一人為副教授)的推薦信及證明其學科特長的相關材料(包括獲獎、鑒定證書,發表論文等);
4.教學科研處會同相關學院聘請專家對申請學生的特長進行認定,必要時進行面試,初定轉專業學生及轉入年級;
5.轉專業的學生須獲得第一學年修讀學分,經教學科研處會同相關學院考核,學習情況及綜合表現合格。
(二)工作程序
1.申請轉專業學生按學校轉專業工作通知要求的時間提交轉專業申請表、當前所在學院打印的簡易成績單(加蓋學院公章)和相關證明材料,經學院初審后,將申請學生名單遞交教學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2.教學科研處組織專家對學生的專業特長進行認定;
3.第一學年結束時,教學科研處會同相關學院對學生學習情況及綜合表現進行考核并公布結果。
第六條
專業志趣類轉專業工作
(一)具體要求
1.學習態度端正,對其他專業有較強學習興趣;
2.各專業申請轉出和轉入人數應控制在各專業一年級學生數的 10%;
3.教學科研處會同相關學院聘請專家對申請學生適合學習的專業和年級進行認定,根據學生學習能力,可在同年級試讀一年或轉入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應根據轉入專業培養要求及自身情況制定學習計劃,經轉入學院審核同意,報教學科研處備案。
(二)工作程序
1.申請轉專業學生按學校轉專業工作通知要求的時間提交轉專業申請表、當前所在學院打印的簡易成績單(加蓋學院公章)和相關證明材料,經學院初審后,將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遞交教學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2.教學科研處組織專家對學生適合學習的專業進行認定;
3.第一學年結束時,教學科研處公布結果。
第七條 專項項目類轉專業工作
(一)具體要求:見專項項目通知要求。
(二)工作程序
1.項目承辦學院負責發布項目選拔通知,并提供咨詢服務,幫助學生了解專業情況和特色;
2.申請學生填寫轉專業申請表,并附所在學院打印的簡易成績單(加蓋學院公章),遞交所在學院;
3.項目承辦學院根據項目具體要求,對申請學生進行初選,初選名單確定后報教學科研處;
4.第一學年結束時,教學科研處進行審核,并公布結果。
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轉專業流程
在了解了學校的轉專業政策之后,就可以開始準備申請所需的材料了。一般來說,申請轉專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轉專業申請表:申請表一般可以在學校教務處或者學院網站上下載,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原專業、申請轉入專業等信息。
成績單:需要提供原專業的成績單,以證明自己在原專業的學習成績。
個人陳述:需要撰寫一份個人陳述,說明自己為什么想轉入新專業,對新專業有哪些了解和興趣。
推薦信:一般需要提供兩封推薦信,推薦人可以是原專業的導師或者教授。
提交申請的時間一般在規定的時間內,需要按照學校的要求將申請材料遞交到指定的部門。
參加考核
在提交了申請之后,學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需要參加新專業的考核。考核的形式和內容以學校政策為準,一般會包括面試和筆試兩個環節。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對新專業的了解,筆試則主要考察學生對新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在參加考核之前,需要對新專業的基礎知識進行充分的復習和準備。
等待審批結果
在參加了考核之后,就需要等待學校和學院的審批結果了。一般來說,學校和學院會根據學生的考核成績和申請材料來決定是否同意學生的轉專業申請。如果申請被批準,學生就需要按照學校的要求進行新專業的學習和生活安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