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4高考普通類考生分段錄取,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90%劃定,從6月29日開始填報,以下為具體時間安排參考。
一、浙江2024專科批次什么時候填報志愿
日期 | 內容 |
6月12—18日 | 網上填報志愿模擬練習 |
6月26日左右 | 公布各類別各段分數線和相應一分一段表;提供考試成績和位次號查詢 |
6月29日8:30 —30日17:30 | 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填報; 普通類第一段平行志愿填報; 藝術類校考批志愿填報; 藝術類統考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報; 體育類提前錄取院校、體育類第一段平行志愿、特招生錄取院校志愿填報; 單獨考試招生志愿填報;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填報; 符合條件考生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志愿;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志愿填報 |
7月8日 8:30—17:30 | 單獨考試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報 |
7月24日上午 | 公布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剩余計劃 |
7月26日8:30 —27日17:30 | 普通類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藝術類統考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體育類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
8月2日上午 | 公布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征求計劃 |
8月3日8:30—17:30 | 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征求志愿填報 |
二、浙江高考專科志愿可以填幾個
錄取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3類進行。
1.普通類分提前錄取和平行錄取。提前錄取實行傳統志愿,平行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
2普通類考生分段辦法。分兩段,分別按實考人數的60%、90%劃定。另按實考人數的20%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用于強基計劃、軍校等提前錄取或特殊類型招生的招生錄取。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在考生高考成績發布時一并劃定并公布分段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擴大比例征求志愿分數線擇時公布。
3.普通類考生位次確定辦法。考生位次根據所有考生高考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先后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4.普通類提前錄取。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要求的軍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軍士、航海類等專業,以及經過批準的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院校,實行提前錄取。
(1)志愿設置。實行以院校為單位的傳統志愿。考生可填報不超過5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不再設院校服從志愿。符合相關院校、專業報考條件的一、二段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并填報志愿。院校對專業服從志愿考生進行調劑錄取,須以考生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為前提。
(2)錄取。本、專科不再分批,錄取分段進行。每一段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錄取。投檔比例不超過1:1.2,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投檔。其中,按規定須在投檔前先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等工作的,按上述辦法及規定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單,統一組織政審、體檢、面試。
提前錄取高校(專業)可參考浙江省普通類分段線,在第二段線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績要求。
浙江警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單列,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完成錄取。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其他高校錄取;未被浙江警察學院錄取的考生,不影響普通類提前錄取5個院校志愿的投檔錄取。
5.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愿、分段錄取。
(1)志愿設置。實行專業平行志愿。以1所學校的1個專業(類)作為1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愿。
(2)錄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愿,隨即投檔錄取;剩余計劃重新公布,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愿,再組織投檔錄取。第二段志愿填報和錄取后,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征求志愿。
(3)投檔辦法。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校按規定在投檔前增加計劃的,投檔人數計算以增加后計劃為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投檔,全部相同者一并投檔。
三、2024浙江高考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志愿設置和投檔規則
高考招生志愿分傳統志愿和平行志愿兩種。其中,提前錄取院校、藝術類校考批等按傳統志愿招生,其余大多數院校按專業平行志愿招生。兩類志愿設置方式并存,按不同規則投檔錄取。
一類是院校傳統志愿。即以院校為單位的順序志愿,根據“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原則投檔,考生所填報的每所院校志愿各排各的隊。
普通類軍事、公安等有政審面試要求的院校,以及定向招生、地方屬院校三位一體招生安排在提前錄取,設置5個院校志愿,每校不超過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不設院校服從志愿;藝術類校考批,設1個院校志愿,下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傳統志愿中,在同一個錄取批次設置的多個院校志愿有先后順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傳統志愿投檔時,對選報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確定的錄取原則、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每所院校各排各的隊。首先考慮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只有第一志愿生源不夠時才會投檔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三志愿類推。
另一類是專業平行志愿。即以“高校+專業”作為一個志愿單位,在同一類同一段考生中若干具有相對平行關系的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規則,根據考生總分位次高低、志愿順序投檔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高校和專業。
普通類考生每段最多可填報80個志愿,藝術類統考批、體育類和單獨考試招生,每段分別最多可填報30個專業平行志愿。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可酌情兼報錄取時間不沖突的普通類專業平行志愿。其中藝術類統考批考生只能選擇1個科類填報,各科類志愿不能同時兼報,音樂類和表(導)演類同一科類內可兼報不同方向。
平行志愿對于高校而言,不管考生填在第一個還是填在后面,一旦符合條件被投檔,邏輯上均為一志愿。而對于考生來說,所填志愿有先后順序。以普通類平行投檔為例,根據考生高考總分位次從高到低依次投檔,當輪到某位次考生時,按該考生所填報的1、2……80個“高校+專業”志愿依次檢索,符合某個志愿高校專業位次要求即被投檔。最后一名投檔考生分數即為該專業投檔線。藝術類統考批、體育類專業平行志愿,其投檔原則與普通類相同,但根據考生文化統考、專業成績合成的綜合分位次高低,按每位考生所填的最多30個“高校+專業”志愿依次檢索投檔。
例如,甲、乙兩位考生報考了同一個高校專業志愿,其中甲同學601分在第20個志愿填報,乙同學600分在第1個志愿填報。那么甲同學分數高先投檔,乙同學分數低后投檔,即“分數優先”;若甲同學的1至19個志愿依次檢索均無法投檔,第20個志愿才符合條件被投檔,即“遵循志愿”。需注意,平行志愿每輪只有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被投檔到其中一個專業志愿,其余專業志愿即同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