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南高考平行志愿錄取規則為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普通類考生按其高考文化總分排序投檔,以下是河南高考平行志愿填報技巧等相關內容。
一、2024河南高考平行志愿錄取規則
平行志愿投檔規則
將同一科類上線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多名考生同分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列),再按考生填報的高校志愿順序投檔。
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本科提前批的軍隊院校招生以及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費師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即:由高考成績總分加上照顧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績(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排序),按排序成績分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前到后進行檢索,一經檢索到計劃未滿額的學校,即向該校投檔。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正式投檔前進行模擬投檔,省教育考試院按計劃數105%以內適當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線生源情況,高校應根據本校計劃和生源分布情況,合理提出調檔比例意見,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調檔比例意見進行模擬投檔。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調檔比例進行正式投檔。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檔錄取后,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布征集志愿。對計劃余額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數線上征集;對計劃余額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時視情況降分備檔。征集志愿后線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檔,降分幅度一般不超過20分。當次征集志愿的計劃只按考生當次所報的征集志愿投檔。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檔后,根據計劃余額和生源情況進行補檔。
藝術類平行志愿投檔辦法按藝術類招生文件執行。
體育類平行志愿投檔辦法按體育類招生文件執行。
特殊類型招生志愿投檔時,高校專項計劃根據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和模擬投檔線進行投檔。高水平運動隊投檔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其他限制。
二、河南高考平行志愿填報技巧
平行志愿所報的幾所院校切忌“扁平”,院校之間要有梯度。
每個志愿順序所填報的幾所學校,在選擇時一定要拉開院校之間的志愿梯度。
如果將分數差不多的幾所學校分別列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順序,結果會使這幾個志愿變為一個志愿,第一個院校落榜,其后的志愿也不會被錄取,浪費了錄取機會,導致所填志愿都成為無效志愿,造成整體滑檔或志愿全部被采空的問題。
也的有的考生甚至將分數更高的分數列為后續志愿,形成志愿倒掛(即無效志愿)。
平行志愿錄取過程的兩個關鍵環節是:
第一個環節是根據學校志愿投檔,第二個環節是根據專業志愿錄取。
第一個環節是第二個環節的前提,只有當你的檔案順利投入志愿學校后,學校才會根據你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平行志愿可給考生增加選擇機會只在第一個環節起作用,與第二個環節沒有關系。
如一位家長給孩子報志愿,理想專業是金融專業,為了保證專業并增加錄取機會,他在平行志愿的前四個學校都選擇經濟類專業,
這類專業招生數不足的學校寧肯空著也不填,而且專業均不服從調劑,而在第五個學校也就是最后一個院校填報了服從調劑。
這位家長的想法是,第一個院校進檔后如不能被金融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就會進入第二個院校,如第二個院校還不能錄到金融專業就會落到第三個院校,直到第五個院校別無選擇時再服從調劑。
事實上,這位家長沒有把平行志愿投檔程序搞清楚,如果該考生符合進檔條件被前面任何一個院校投檔,經濟類專業錄取不到又不服從調劑,根本不能進入下面的學校,只能作退檔處理。
三、批次志愿設置
錄取工作分批進行,普通類依次為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批。
(1)本科提前批(除體育、軍隊、地方公費師范生外)、專科提前批(除藝術、體育類和地方公費師范生外),第一志愿可填報1個高校志愿,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可填報1-4個高校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
本科提前批的軍隊院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1個院校+1個專業”為1個志愿,設35個志愿,不設專業調劑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費師范生實行平行志愿,“1個院校+1個專業+1個設崗縣(市、區)”為1個志愿,每批設12個志愿,不設專業調劑志愿。
(2)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職高專批均實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可填報1-12個高校志愿;每個高校志愿可填報1-5個專業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
(3)藝術本科提前批設置1個院校志愿,4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不設專業組。藝術本科批和藝術專科批均實行平行志愿,“1個院校+1個專業”為1個志愿,每批設35個志愿,不設專業調劑志愿。
(4)體育類專業各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1個院校+1個專業”為1個志愿,每批設35個志愿,不設專業調劑志愿。
(5)設軍隊招收飛行學員志愿,考生可填報1個高校志愿和1個專業志愿,海、空軍招飛全面檢測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
(6)設特殊類型招生志愿(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已取得相應資格的考生,可在以上2類中選報1類,不得兼報。
(7)在相應批次設民族預科班志愿,考生可填報1個志愿。經審核、公示合格的少數民族考生方可填報。
(8)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在平行志愿批次須填報在相應批次所規定的定向志愿欄中;在設有第一志愿的順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業招生專業填在相應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欄中。學生錄取為定向生后,入學報到前應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填報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報截止后按要求遞交定向西藏就業承諾書。填報地方公費師范生志愿和農村訂單免費醫學生等定向就業志愿的考生,錄取時須按照有關規定簽訂相關協議,入學時憑錄取通知書和定向就業意向書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