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敘文寫作中,敘述好一件簡單的事,這是一項基本功。練好這個基本功,以后進行復雜的敘事,也就有了基礎。德國大作家歌德曾經說過:“一個人只要能把一件事說得很清楚,他也就能把許多事都說得清楚了。”
怎樣記敘好一件簡單的事:
一、要交代清楚事情發生的地點、時間;要把事情的經過、因果寫明白。一件事,總離不開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果等六個方面的內容,因此,只有把這些方面寫清楚了,才能使別人明白你寫了一件什么事。
然而,交代這六個方面內容不應該呆板,要根據文章的需要靈活掌握。時間、地點也并不是非要直接點明不可的,有時候可以通過描述自然景物的特征及其變化,將它們間接表示出來。如“雞喔喔叫了起來”,就是指天將亮了:“西邊的太陽就要落山了”,指的是傍晚,等等。
二、要把事情經過寫具體,并做到重點突出。在記敘文六個方面的內容中,起因、經過和結果,是構成事情最主要的環節。為了把事情寫得清楚、明白,在記敘中一定要寫好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特別要把事情的經過寫具體,給人留下完整而深刻的印象。
三、記敘的條理要清晰。一件事都有發生、發展和結果的過程,按照事情發展的順序記敘,文章的條理就會清楚明白。
確定記敘的順序以后,還要安排好段落層次。適當地分段,可以使文章眉目清楚。要做到記敘的條理分明,必須在動筆之前,仔細地想一想,文章應該先寫什么,再寫什么,然后寫什么,把記敘的輪廓整理出來。寫記敘文,必須考慮哪些先寫,哪些后寫,安排好記敘的順序,否則就會頭緒雜亂,條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