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統計部門有關從業人員人數和從業人員工資的統計數據計算,2019年全省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6756元。其中,第一類片區(廣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徑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7880元;第二類片區(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為5855元;第三類片區 (汕頭市、肇慶市)為5400元;第四類片區(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為5325元。請各市以2019年全口徑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調整繳費基數上限(上限精確到元位)。調整后的繳費基數上限執行時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第三條規定,個人繳費基數下限不調整,繼續按2019社保年度標準執行。
你可能會問,這個數據跟我有什么關系呢?
在勞動關系領域,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非常重要,因為勞動合同法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計算基數,是以這個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封頂的。
另外,在社保領域,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也和這個月平均工資直接掛鉤。
在廣東省,養老保險已經實現省級統籌,所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和省社平工資是直接掛鉤的,下限是省社平工資的60%,上限是省社平工資的300%。
只不過,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的政策要求,從去年5月開始,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月平均工資,不再只是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而是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這個全口徑是什么意思呢?
簡單來說,就是把原來主要是國有企業的平均工資,改為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一起計算的平均工資,標準顯然低了很多,相應的基數也就低了很多。這種調整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有利的。
另外,從去年5月開始,廣東省內的工傷保險也實現了省級統籌。在計算工傷保險待遇的時候,經常會用到本人工資這個標準,而本人工資的上下限和這個月平均工資也是直接掛鉤的,下限是月平均工資的60%,上限是月平均工資的300%。
有所不同的是,經濟補償的封頂是按照統籌地區(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級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市社平工資。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工傷保險待遇中的本人工資的上下限,是按照廣東省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省社平工資。
另外,考慮到工傷保險由市級統籌到省級統籌的過渡和公平問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社平工資高于省社平工資的(廣東省大部分地級市都是這種情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理,也就是按照市社平工資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