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大連最低工資多少錢?大連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大連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一、最低工資
相關人員說,大連市將再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增幅達到13%,由每月1100元提高至1300元左右。
加快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制度,及時發布企業人工成本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切實增強企業工資指導信息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推動企業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二、門診醫療
相關人員表示,大連市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將參保人員普通疾病和部分適用于在門診進行的手術病種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相關人員進一步解釋說,門診統籌主要包括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和門診手術醫療費用。普通門診如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等,門診手術如脂肪瘤切除術、白內障手術等。這些疾病一般應在門診治療,但目前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報銷。實行門診統籌制度后,上述疾病在門診就醫發生的費用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一定比例報銷。關于報銷比例問題,目前我們正在設計論證中。由于門診統籌制度設計較為復雜,我們正在與駐連高校商談,擬請高校專家學者對數據進行精算和模擬運行,以確保政策制定得更加科學更合理。
2018年1月1日起,大連將執行最新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各市需根據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530元調整為1620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430元調整為152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和各先導區由15元調整為16元。
(二)普蘭店區、瓦房店市、莊河市由14元調整為15元。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最低工資上調,意味著你的到手工資也會跟著上漲,這是最直接的影響。
需要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如果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同時,勞動者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另外,工會組織有權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如發現企業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定的,工會組織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