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這里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那么2019年汕尾最低工資多少錢?汕尾最低工資標準如何規定?以下為你介紹關于2019年汕尾最低工資的相關信息。
廣東7月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近日,據媒體報道,6月6日召開的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省政府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對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各地市可適當上調
會議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力度,加強檢查監督,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最低工資標準增幅或將降低
廣東省在去年3月宣布,將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目前廣東省的最低工資目前執行的依舊是2015年的標準。今年也將按照三年一調計劃,進行調整。
不過根據廣東省政府公布的《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及《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下稱《計劃》)等五個行動計劃,最低工資標準增幅將降低,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同期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如何影響你的“錢袋子”?
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促進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公益性崗位工資以及單位歇業、停產等情況下工資、生活費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
最低工資≠標準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單位會將最低工資標準同單位的標準工資相混淆。目前部分用人單位把加班加點工資、內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資內,或采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來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資的內涵,都是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
工齡7月要增加了!影響養老金
很多單位的工資金額都跟工作年限有關,一些國企或事業單位還保留著“工齡工資”這么一個項目。因此,按照“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的相關規定,有的單位會在7月份調整與工齡相關的工資。
工齡如何影響你的收入福利
工齡不僅影響“五險一金”,還會影響帶薪年假、病假工資、醫療假期、離職補償等各種福利。
首先,工齡影響你的帶薪年休假。工齡越長,帶薪年假越長。法規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具體如下:
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齡越長,養老金越高。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越高,則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越高。
工齡越長,經濟補償金越高。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平均工資調整了,社保公積金都要變
在下月發工資條的時候,可能很多人會發現,社保的“申報的月繳費工資”這項前半年和后半年是不一樣的。這是因為很多地方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是在7月份開始調整的。
和社保繳費同樣的道理,隨著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公積金也將迎來調整。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后,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同時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