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昌市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宜昌市歷年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湖北省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
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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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宜昌最低工資標準全面上調,最高每月增加180元,達到每月1500元。
根據通知,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等因素,擬將現行的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依次調整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4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6元、15元、14元、12.5元擬調整為18元、16元、14.5元、13元。
宜昌城區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亭區、夷陵區適用第二檔,每月最低工資由現行1320元上調至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由現行的15元每小時上調至16元每小時;
枝江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1225元上調至1380元,上調155元;小時工資14元,較去年上漲3元。宜都、當陽、遠安、興山、秭歸、五峰等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上調至1250元,上調了150元。
標準適用范圍
新出臺的標準適用于我市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
如果沒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辦?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也就是說,如果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違法的。
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