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最低工資標準
廣西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1月起執行。此次廣西各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均在16%上下,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
2017年廣西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南寧、柳州等地最低工資由1200元調高至1400元(月薪制),全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均達到1000元以上。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5年1月起執行。
從2015年1月起,廣西一至四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00元、1210元、1085、1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隨之上調。
適用區域:
一類地區: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飲州市
二類地區: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
三類地區:和縣級市
四類地區:各縣、各治縣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范圍包括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這些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力。最低工資內除了“五險一金”中需扣除個人繳納的部分,其余的加班費、特殊津貼及非貨幣性收入(如食物等)都不能計入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