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相關政策還未出臺,小編先整理出僅供參考!
按照省人社廳下發的專項通知精神,經市政府批準,從本月起,丹東市內四區、三縣(市)以及大孤山經濟區,將同步對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全面上調。調整中,丹東全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漲幅達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漲幅為3.2元。
丹東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3年起執行。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方面,振興、元寶、振安、合作四區的執行標準為1050元;東港、鳳城、寬甸三縣(市)和大孤山經濟區的執行標準為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振興、元寶、振安、合作四區的執行標準為9.8元;東港、鳳城、寬甸三縣(市)和大孤山經濟區的執行標準為8.6元。
按照省人社廳下發的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此次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統一上調共分為四檔,調整自1月1日起正式執行。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方面,一檔標準調整為1530元,二檔標準調整為1320元,三檔標準調整為1200元,四檔標準調整為1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一檔標準調整為15元,二檔標準調整為13元,三檔標準調整為10.8元,四檔標準調整為9.5元。
綜合考慮全市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原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等因素,此次調整中,振興、元寶、振安、合作四區的月最低工資將執行二檔標準,即從1050元調整為1320元,上調270元;東港、鳳城、寬甸三縣(市)和大孤山經濟區的月最低工資將執行三檔標準,即從900元調整為1200元,上調300元。
與此同時,振興、元寶、振安、合作四區的小時最低工資也將執行二檔標準,即從9.8元調整為13元,上調3.2元;東港、鳳城、寬甸三縣(市)和大孤山經濟區的小時最低工資將執行三檔標準,即從8.6元調整為10.8元,上調2.2元。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適用于在丹東市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此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依照本標準執行。調整將使公益性崗位人員崗位補貼、大學生就業見習補貼及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均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