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自治縣教育局,樂山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精神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地認真貫徹落實。
一、體育考試工作的重要性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明確規定:“體育課是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科目”。做好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有利于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有利于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有利于學校體育工作目標的實現。各地要充分認識體育考試的重要作用和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通過體育考試,有效促進體育和健康課程標準的推行,促進學校體育教學改革,促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不斷提升。
二、體育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作為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初中畢業后需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學生,均需參加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通知》(川辦發[2010]98號) 規定,應記入學生升學總分,分值為40分。
三、體育考試的內容及評分標準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見樂山市教育局樂教辦函〔2014〕64號),從起,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內容為:
1.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值為20分;
2. 立定跳遠,分值為10分;
3. 坐位體前屈,分值為10分。
三項合計40分,三項考試的評分標準及考試操作辦法嚴格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