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范文
自我分析
人都是具有多面性的,這往往體現(xiàn)在性格方面,比如很多人都揣測不出自己的性格屬于什么類型,因為人在不同的時候所體現(xiàn)的性格是不同的。從小到大的我,性格上也是具有很多面的,因此外向還是內向,基本上無法定位。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自身充滿了責任心與正義感,還有很強的社會觀念。
至于在深度的自我分析——自我探索上面,我是在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課上才有所接觸的,通過做一些自我剖析的測試,得出的結論是,我適合在群體里當領導者,人也是有一定魄力的,我適合那些極具挑戰(zhàn)性的,處處充滿激情,迸發(fā)著智慧的火花的工作。但我自身并不喜歡一些再商業(yè)場上或是政府機關做事情,我喜歡并且崇尚自由度相當大的職業(yè),如果有可能,我只希望做一名職業(yè)撰稿人。
職業(yè)選項
無論怎樣講,我還是希望能在所學的專業(yè)領域內工作,所以在法律領域我會選擇律師這一職業(yè)。我很希望自己能夠成為一名公益律師。
決策理由
最關鍵最重要的理由是基于自身的正義觀。還有從小到大我很喜歡一句話:“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這句話也是基于博愛所產生的一句吧,因此,我一直在不斷向著這個方向努力。但是我想要做到的不只是這些,在某些方面,我或許與唐朝的詩人杜甫有相同之處,因為我們都告誡自己:達時兼濟天下,窮時也要為天下著想。
我喜歡做撰稿人不僅僅是因為這項工作的時間彈性大,工作自由度高,不受束縛。更重要的是思想上的放松,我可以以我眼看真實的世界,我可以以我筆寫盡人生百態(tài),還原百姓的生活,或許給人以啟發(fā),或許給人留下某種精神,這些都是我非常非常想做的。
但是自由撰稿人也許算不上是一個職業(yè),充其量它可算是一項業(yè)余的工作罷了。如果不能在特定的歷史或者社會時期成為文壇的巨匠,成為知名的,具有社會代表性和進步意義的作家的話,我的作品又會具有多大的意義?掀起多大的浪潮?所以還是應該有一份正規(guī)的職業(yè)的,最好是真正地能夠得心應手地為著我的目標為大家做些實事。在專業(yè)領域里我是選擇了公益律師的。
在從前,法律這一專業(yè)內,我是喜歡刑法的,希望自己能做一名檢查機關,公安機關或者司法機關的工作者,當時的想法特別簡單,就是盡自己全力蕩滌社會的陰暗面。當時對本專業(yè)領域內的一些職業(yè)還是了解甚少,后來,在周老師的課上,完成第一次作業(yè)《我心目中的理想職業(yè)》以后,在周老師的評語中我找到了自己前進的方向和應該為之奮斗的目標——公益律師。
通過上網(wǎng)查一些有關公益律師的資料,我了解到:公益律師首先是一位社會法律工作者,他不同于政府律師、法官、檢察官等為公權力服務的法律工作者,也不同于純粹為私人利益提供法律服務的商業(yè)律師。公益律師是處于兩者之間的中間地帶。引用楊汝清老師在《論語精要》中的一句話來為我們中國公益律師的形象定位:“從容優(yōu)雅、張馳有度、卓爾不群”。公益律師的君子文化定位的含義,可能就是憂國憂民。公益律師,尤其是民間的公益律師,顯然屬于“處江湖之遠”一類,可不能閑云野鶴一般地逍遙自在。律師是掌握著相當充足的信息和技術資源的群體,如果樂于為社會做點什么,是很有成效的。孔子的儒家哲學,實際是入世、經(jīng)世濟用的態(tài)度。
既然是這樣,我的職業(yè)定位,職業(yè)決策就絲毫沒有可質疑的了,憂國憂民,在社會中發(fā)揮應有的效應,才是成功做事的關鍵,才不枉在世界上走一遭。
影響決策因素
在談到這一問題的時候,我覺得與上一問題“決策理由”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區(qū)分,但是我想就我自己選擇的就業(yè)目標談一些東西。首先,這樣一個職業(yè)是需要很強的正義感于責任心的,不是說公益律師就可以隨心做事,做事也一定要有始有終,要向前看。其次,要正視自己的職業(yè),就像許多律師說的那樣,不要認為公益律師是在律師職場中競爭的弱者,是敗下陣來或是被淘汰了的,恰恰相反,他們才是高尚的,因為有著崇高的精神和奮斗目標。再次,金錢不是衡量一個律師是否成功的標準,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這取決一個人的價值觀。最后,公益律師所做的工作具體內容的概念并不是模糊的,他們從事公益訴訟和非公益訴訟。雖然,公益律師需要付出大量的無報酬勞動,這相當于是捐贈勞務。法律援助就是典型的勞務捐贈。但是公益律師肯定不是捐錢捐物、鋪路架橋的那種公益慈善人士。
我的家鄉(xiāng)是遼寧省的撫順市,素有煤都之稱,清王朝發(fā)源地,雷鋒的第二故鄉(xiāng),乒乓球世界冠軍和影視紅星佟大為就是我的家鄉(xiāng)人,我的家鄉(xiāng)不大,但并不小,可以說還小有名氣。但是還是有許許多多的落后點與陰暗面,有不履行法定責任使學生受教育不順利的,有因經(jīng)濟困難請不起律師導致家人慘死,犯罪人卻逍遙法外的。這些情況都在提醒我要為他們做一些事情,無關于金錢,無關乎聲譽。
我一向覺得在這些方面美國等國超前很多,大概是人民民主權利所決定的,美國的一些公益律師團體是強力且高效的。一直以來覺得既然我國也進入了法治社會,就應該徹徹底底地發(fā)展,在法律發(fā)面趕超強國,況且公益律師的最終目的不單單是維護民權,那是民間公益律師該做的事。官方的公益律師還會維護國家的權力甚至尊嚴。許許多多的外國公益律師替當事人辯護并非出于正義感,有時他們會選擇這樣的方法來抨擊司法制度或是一些有效性的程序。所以說:公益律師不是慈善家,他們存在的意義巨大,社會價值很高。
至于我,我需要做的不僅僅是辦一些公益性的案子,我要全身心地投入進去,從一而終。
崗位職責
作為一名律師的話,是有一定的職責的,具體可以參照《律師法》,以起到約束自己的作用。作為一名公益律師的話,首先要以律師的各項標準來約束自己,其次就是說在辦案子的時候要有責任心。其實大多數(shù)自發(fā)的而不是被分派到公益案件的公益律師是都能做到的。因為他們本身就不是沖著錢或者是其他什么去的。所以說,崗位職責方面沒有什么可深加議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