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從10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
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別提高到113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5795,工人由現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別提高到150元1855元(調整后的工資標準見附表1至3)。
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各崗位等級減少額度見附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