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企業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1)全民所有制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
(3)聯營企業;
(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5)私營企業;
(6)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2、不辦理企業法人登記能進行經營活動嗎?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準予登記注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3、去哪里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級登記主管機關在上級登記主管機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干預。
(1)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的全國性公司、企業集團、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
(2)全國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準設立的企業、企業集團、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
(3)其他企業,由所在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注冊。
4、申請辦理企業法人登記要滿足什么條件?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3)符合國家規定并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5、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誰負責申請?
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該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申請。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聯營企業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由聯營企業的組建負責人申請。
6、企業法人登記注冊事項有哪些?
企業法人登記注冊的主要事項:
(1)企業法人名稱
企業法人只準使用一個名稱。企業法人申請登記注冊的名稱由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核準登記注冊后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應當在合同、章程審批之前,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企業名稱登記。
(2)住所
(3)經營場所
(4)法定代表人
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5)經濟性質
(6)經營范圍
企業法人的經營范圍應當與其資金、場地、設備、從業人員以及技術力量相適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一業為主,兼營他業。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7)經營方式
(8)注冊資金
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注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
(9)從業人數
(10)經營期限
(11)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