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南省社保局獲悉,全省2015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最高不得高于12132元/月,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月。
湖南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根據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而變化調整的。省人社廳和省統計局日前聯合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8525元,月平均工資4044元,比上年增長10.6%。據此,2015年度用人單位每月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平均月工資的60%,即4044×60%=2426元(按四舍五入原則);最高為平均月工資的300%,即4044×300%=12132。
按照目前的社保繳費政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身份參保,其中,按20%的比例全額承擔基本養老保險費,此次,養老保險費的收繳分為兩個檔次,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4044元/月,全年需繳納4044×20%×12=9705.60元;另一檔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繳納2426×20%×12=5822.4元。
今年初,為確保企業參保到齡退休人員能夠及時享受養老金待遇,在湖南省2015年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之前,全省社保經辦機構暫按全省上年度在崗平均工資為參照標準,對符合退休條件人員辦理了退休業務。新的繳費基數公布后,將統一進行重新核定、調整。并將對用人單位及職工按新的標準進行社保費用的征收,凡是今年申報的繳費基數低于此次調整后最低繳費基數的參保企業,須及時對差額部分進行一次性補繳。
此外,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數據還是制定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以及計發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等方面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