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違章停車處罰從嚴 罰200元記3分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即日起至年底,交管部門將在北京全市展開停車秩序整治集中攻堅行動,以實現“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為目標,展開高頻巡查、高限處罰、高壓執法。
其中,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違法行為;在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長時停車線、導流線、網狀線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停車的”違法行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處200元罰款,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記3分;在這些地點之外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200元罰款處罰。
交管部門表示,將因時、因地做好停車資源“加減法”:針對購物、餐飲、娛樂熱點地區,削減部分路側停車泊位,引導市民減少不必要的駕車出行;針對居住區、醫院周邊,積極協調社會單位,最大限度挖掘停車資源,滿足剛性需求。
同時,交管部門將依靠屬地街道、居委會,對居民社區停車資源開展摸底排查,統籌加強靜態停車組織管理,推進居民社區自治;在城六區建成20個停車示范小區,與150條示范大街聯網成片。
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11月北京警方啟動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以來,城區四環以內高峰時段流量4772輛、同比提升4.6%,平均流速達到每小時34公里、同比提升%1.5,“122”擁堵報警日均625起、同比下降了25.5%。
北京違法停車處罰新標準
違法停車處罰新規來了!您是不是從來沒有因為違法停車被扣過分?從2月4日起,您可得注意了??北京違法停車,不論是在禁停標志下停車,還是其他區域停車,都會罰200元同時扣3分!嚴不嚴,等你因為四次違停回爐考駕照的時候就知道了!
讓我們先通過表格了解一下處罰新規的前后變化:
兩種處罰方式 | 調整前 | 調整后 |
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以及重點路段停車 | 罰100元記3分攝像頭拍攝 | 罰200元扣3分 |
在這些地點之外的地點違法停車 | 罰200元不記分貼條 | 罰200元扣3分 |
問:根據“道交法”,在禁停區域之外不是罰200不記分嗎?
答:目前北京市禁止停車的路段基本都設立了禁停標志和禁停標線。也就是說,違法停車基本上都按照200元3分標準處罰。
另外,交管部門正著手對更多的硬路肩(馬路牙子)逐步施劃禁止停車標線。未來只要看到硬路肩上有黃色油漆標志,就是很明確地告訴你:此處不能停車。
問:哪兒是今年停車秩序整治范圍的重點?
答:禁停街及150條停車秩序嚴管街;遠郊城關地區主要大街;占壓消防通道、便道、盲道、出租車泊位及路口范圍、護欄外、雙排或垂直停放等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影響通行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停車行為;群眾反映強烈,違法停車問題突出的道路。
北京加大違法停車處罰 罰款200元記3分
記者從交管局獲悉,為強化靜態交通秩序管理,交管部門將依法加大對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從即日起違法停車將變更為處罰200元記3分。民警處罰使用的POS機也已經升級完畢。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違法停車不論是貼條還是攝像頭拍照,基本都按照200元記3分處罰。
禁停區域停車加大處罰力度
交管局表示,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200元罰款處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記 3分。
在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長時停車線、導流線、網狀線的地點違法停車的,認定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停車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200元罰款處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記3分。
只罰款不扣分基本沒有可能
有基層交警介紹,在上述區域之外的地點違法停車的,雖然會被認定為“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200元罰款處罰,不扣分。
但是,根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市禁止停車的路段基本都設立了禁停標志和禁停標線。也就是說,違法停車基本上都按照200元3分標準處罰。
有說法稱,只處罰200元不扣分的情況,通常指在施劃了停車位的路段,車輛如果沒有停在停車線內,但此說法尚未得到官方證實。
禁止停車標線未來施劃更多
記者從部分一線民警處獲悉,交管部門正著手對更多的硬路肩(馬路牙子)逐步施劃禁止停車標線。“目前很多道路上雖然有禁停標志,但是沒有標線那么明顯。未來只要看到硬路肩上有黃色油漆標志,則就是很明確地告訴你此處不能停車。”一線民警表示。
據了解,上世紀90年代初,如果是違法停車直接采取拖車處罰,而且拖車的費用全部由司機支付,這樣高的違法成本一般人都不敢隨便停。2004年新的道路交通法出臺后,違法停車的處罰改為罰款200元。
此后,為了增加違法成本,在北京,違法停車兩種處罰方式并存:罰200元不記分和罰100元記3分。前者是違章停車,一般都是貼條;后者是違反禁止停車標志指示,一般都是攝像頭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