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補新標準 處級將大降六成科員漲三成
廳級官員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惠州宣布新的公車改革補貼標準,并將從明年1月起正式執行。惠州召開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正式啟動惠州新一輪車改。對比發現,市直單位的普通科員車改補貼將上漲,從500元漲至650元,而科級及以上干部的車改補貼標準都將大幅下降,正處級官員的車補標準甚至僅為原來的1/3.本輪車改明確,除了市縣鎮三級黨政一把手,即便是市直部門一把手,也不能配公車。
車改11年338個單位分批車改
惠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麥教猛參加會議并表示,作為全省“首吃螃蟹”的地級市,惠州走過了11年車改之路,先后分六輪實施完成了市直、縣區及部分鎮街等338個單位的改革,使公車私用問題得到了根本遏制,實現了公務交通利益公平分配、公車消費成本有效控制、公務交通效率成倍提高。
據記者了解,2004年起惠州率先推行車改,目前市、縣(區)及鄉鎮(街道)大部分黨政機關均已推行車改。尚未車改的有原先屬垂直管理、現劃歸地方管理的工商、質監部門等,此次將作為車改重點之一加以推進。
麥教猛在會上強調,雖然惠州已先行開展過多輪車改,但不代表車改工作“大功告成”、“一勞永逸”,要以敢于改、改到底的決心和力度,主動向自我“開刀”,割舍公車“福利”,深入推進車改各項改革,確保改成、改好、改出新成效。
會議提出,此次車改后,力爭總體經費開支下降10%以上,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區)、鄉鎮(街道)三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補貼只分為3檔正處級車補大降
作為車改先行地區,惠州此次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調整公務用車補貼標準是一大焦點。因為惠州現行車補標準超出了上級新要求的標準。
根據公開資料和南都記者了解,去年是惠州推進車改十周年,車補標準歷經4次調整。按職級不同,從科員到正處級干部,每人每月發放500元至3300元不等的公務交通費。在實際發放中,各縣區車補標準層級不一,最多的縣區分為12個檔次,標準也不統一,惠東的辦事員為每人每月400元,但仲愷有1100元。處級干部最低有2000多元,最高為3300元。
而根據新的車補標準,明年起惠州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各縣、區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補貼標準層級劃分可不與市直機關層級完全對應;同一縣區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不同縣區不同標準差距不得超過20%.補貼標準由各縣、區擬定后報市車改辦批準;各鄉鎮(街道)補貼標準由縣區車改辦批準。
記者對比發現,這一新標準總體來說比惠州現行車補標準低了不少。以正處級為例,每個月車補最高減少了2000多元、科長也減少了近一半,普通科員則相對增加了150元。
但相對此前省里公布的公車改革補貼標準,惠州標準和省里保持一致,并簡化了檔次要求。省里的車改補貼標準共分八檔次,具體是: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而惠州只有廳級、處級、科級及其他三個檔次。
為什么這樣分檔?《惠州市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解釋稱,是“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于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合理調整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下縣區算出差走差旅費程序
“上下班、開會、還有下鄉調研,我一個月的油費就要一千四五百元,還不包括保險、汽車維修等成本。”惠州一名處級公務員介紹自己的交通成本。
處級和科級公務員的車補標準大幅減少,那么新的車補標準是否足夠呢?根據《實施方案》,對于車補所保障的區域,惠州也作出明確規定。公務用車補貼用于保障基本公務出行需求,市直部門的保障出行范圍為惠城區8個街道(橋東、橋西、江南、江北、龍豐、水口、河南岸、小金口)所在區域。
出行范圍外的交通費按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我覺得這個方案還是合理的,因為去縣區,交通費可以按照出差執行。”該名處級公務員說。
Q&A
哪些人能配公車?
市縣鎮三級黨政一把手還能配
記者了解到,省公車改革領導小組按照中央要求核定的具體崗位,惠州定向化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的具體崗位,只有市縣鎮三級黨政一把手。這意味著,即便是市直部門一把手也不能配公車。
惠州市發改局黨組書記葉啟靈介紹,市、縣(區)、鎮(辦)的書記、市長、縣長(區長、主任)、鎮長(主任)可提供公務用車實物保障。崗位主要包括市委書記、市長;環大亞灣新區、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共8個縣(區)的書記、縣長(區長、主任);78個鎮辦的書記、鎮長(主任)。崗位數共174個,其中市、縣(區)崗位數共18個。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鼓勵縣(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務用車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必須嚴格規范管理,不得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公務用車還能保留嗎?
能,每個市直單位最多3輛
惠州實行公車改革已11年,被認為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目前惠州已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僅是保留部分,成立了車隊,作為政府部門的公共用車,主要是為了保障大型會議活動、外事活動等。政府部門可以申請用車,支付一定租賃費用。本輪車改中,公務用車還可以保留嗎?保留多少,怎么使用?
編制50人以下
市直單位留用車不超1輛
《實施方案》要求優化公務用車配置。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合理確定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用車保留數量,其中,市、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保留用車數量,由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市直單位每個不超過3輛。各縣(區)要根據地域面積、人口數量,確定保留一定數量的公務用車。
市直單位保留用車的數量如何確定?葉啟靈介紹,按單位人員編制數核定,50人以下不超過1輛;50 - 10 0人不超過2輛;100人以上不超過3輛。改革后保留的車輛,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要建立跨部門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
他介紹,各鄉鎮(街道)要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地理環境以及人口規模等因素,分類確定保留車輛。其中,一般鄉鎮(街道)不超過3輛,較大鄉鎮(街道)不超過4輛,特大鄉鎮(街道)不超過5輛。
四套班子可保留部分接待車輛
以中巴為主
《實施方案》還提出,允許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適當保留部分調研、接待用車,保留車輛以中巴車型為主,實行總量控制、集中管理。具體編制數量由各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從改革后節余的公務交通支出經費中統籌。
一線執法執勤車
2年內建立跨部門用車平臺
據了解,惠州已向省承諾兩年內建立跨部門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在此前提下,省車改辦同意惠州執法執勤車輛按上限比例暫留,市直機關保留比例不超過60%,縣(區)以下不超過70%;執法執勤用車配備要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同時,省明確的“法院、檢察院、公安、紀委(監察)、司法、交通運輸、農業、工商、林業、食品藥品監管、海洋漁業等11個部門”,按不超過60%的比例進行保留,并可按適當基準年進行基數核算。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跨部門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臺建立后,除上述11個部門外,我市其他執法執勤車輛將納入平臺管理,由平臺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使用。
車改具體范圍有哪些?
1.機構范圍:市紀委機關和黨委各部門,人大機關,政府各部門,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黨委、政府所屬參公管理單位。
2 .人員范圍:在編在崗的市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3 .車輛范圍:實際使用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各部門的通勤車納入本次改革范圍;經核定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暫不納入改革范圍,仍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