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的9個死刑罪名有哪些?現行的死刑罪名有多少個?分別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9個死刑罪名有哪些?
再取消9個罪名的死刑
【刑(八)】減少13個死刑罪名,保留55個死刑罪名。
【刑(九)】繼續逐步減少死刑罪名,取消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等9個罪名的死刑。
【點評】逐步減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適用,是符合國際趨勢的做法,體現了憲法關于“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精神,也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逐步減少死刑罪名的改革任務。
取消9個罪名的死刑
1.走私武器、彈藥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幣罪
4.偽造貨幣罪
5.集資詐騙罪
6.組織賣淫罪
7.強迫賣淫罪
8.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
9.戰時造謠惑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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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九個死刑罪名。同時還進一步提高了對死緩罪犯執行死刑的門檻。
法工委:嚴控死刑、逐步減少死刑是中國刑法的方向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個死刑罪名指出,減少死刑要根據社會發展、犯罪情況的變化和當時的社會環境來決定,嚴格控制死刑、逐步減少死刑是中國刑法的方向。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就本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郎勝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時候減了13個死刑罪名,實際上慎用死刑、減少死刑是黨的一貫的主張,這個主張在不同時期根據社會秩序不同的情況,和維護社會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適當的調整。
郎勝介紹,在刑法修正案(八)以前,實際上在1997年以前,中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的過程中,新出現了一些原來在計劃經濟下不存在的一些犯罪,針對這些新的情況不斷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對有些犯罪的處罰,同時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從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這段時間沒有再增加死刑罪名,從刑法修正案(八)開始減少死刑罪名,第一次減少了13個,這次減少了9個,它是根據社會發展、變化來掌握刑罰的調整。
郎勝指出,總的看,只能說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是一貫堅持的刑事政策,減少死刑要根據社會發展、犯罪情況的變化和當時的社會環境來決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嚴格控制死刑、逐步減少死刑是中國刑法的方向。
郎勝表示,當然,在減少死刑的過程當中,有些人會有這樣那樣的擔憂,會不會由于減少死刑了對某些反犯罪會不會出現放縱,會不會在某些方面出現了引起社會不安的情形和情況,這在減少死刑過程中立法機關反復聽取各個方面的意見,調取了大量數據,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審慎地提出減少死刑的方案。
郎勝明確表示,對每一個罪名都做過研究,目前減少的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來比較少發生,有些甚至在近年來很少適用,或者有些甚至沒有適用過死刑的一些罪名。
當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現了特別嚴重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實際上在刑法里還有一些規定。比如雖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彈藥罪的死刑,但是還保留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時候對一些嚴重的犯罪,還是能夠適用比較嚴重的刑罰的。
當然無論哪種犯罪在判刑的時候要堅持刑法原則,罪刑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