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矩不成方圓,無紀律何談強國?什么是紀律?什么叫規矩?說得好:紀律是成文的規矩,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守紀律,講規矩是國家繁榮富強的重要保障。歡迎閱讀本文,更多優質內容,歡迎關注思而學教育網。
班子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黨員干部在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當前,黨員干部在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方面主流是好的,能夠嚴格遵守黨紀黨規,踐行為民務實清廉宗旨,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少數黨員干部經受不住外部環境、經濟利益和一些不良因素的誘惑和考驗,出現了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現象,有些甚至隨波逐流,問題還十分嚴重。這些問題歸納起來,主要表現為“七個任性”:
1.在思想言論上任性,隨意亂評妄議,犯“小毛病”。我們黨雖然有8700萬黨員,但只有一個“一致”,就是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是根本的政治立場。少數黨員干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是積極支持和擁護,而是亂評妄議,口無遮掩,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政治立場不堅定,搞自由主義。有的隨意傳播政治謠言和政治笑話,對一些貶損黨的領導和國家形象的言論抵制不力,不敢亮劍,隨波逐流,喪失原則,當“政治逃兵”。更有甚者,“不信馬列信鬼神”,迷信風水先生和所謂的“大師”,理想信念動搖,精神信仰出了問題,已喪失了一名合格黨員的起碼要求。比如,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與風水大師王林打的火熱,在辦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希望“保一輩子不倒”,但劉志軍最終還是中箭落馬;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將家里老人墳墓遷往成都都江堰,聘請風水先生做道場等花費上千萬元,祈求仕途平安,步步高升,最終還是被繩之以法,等等。許多黨員干部的一些言行,雖然似乎只是個人言行上的一些“小毛病”,也沒有釀成嚴重后果,但社會影響很壞,實質上在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在黨性原則方面出了“大問題”。
2.在執行政策上任性,隨意變通走樣,打“小算盤”。一些地方和單位在落實政策、執行決策時,往往以考慮地方實際、鑒于特殊情況、有利地方發展等為理由,不聽號令,陽奉陰違,“心里裝著小九九”,搞本位主義,導致政令不暢,政策變形。有的“守著規矩不干事,拋開規矩就亂來”,對黨的紀律和規矩缺乏敬畏之心,我行我素,天馬行空,毫無顧忌。比如,十堰市原人社局局長孫某不講政治規矩,違規使用超標辦公室,檢查“風聲”一過,又擅自搬回原超標辦公室,組織上要求整改,其仍然我行我素,市委對此頂風違紀行為果斷給予免職處理和黨紀處分,并在全市公開通報曝光,有效強化了震懾、不敢、知止的氛圍。
3.在選人用人上任性,隨意親親疏疏,建“小圈子”。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為了謀取權力穩固,搞“四大金剛”、“左膀右臂”,自以為是高超的領導藝術,實質上是不遵循黨內政治生活原則的表現,把黨內關系由正常淳樸的同志關系異化為幫派關系或封建人身依附關系。有的拉攏一部分人,打壓一部分人,把圈子內的人視為“自己人”,在提拔任用、經濟待遇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多方關照。有的沒有五湖四海意識,只有幫派作風,對下屬不能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唯我獨尊,喜歡阿諛奉承,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冷了大多數作風正派干部的心。黨中央鐵腕反腐,以雷霆之勢打掉了“山西幫”、“四川派”、“石油幫”、“秘書幫”等黨內政治幫派,堅決反對“山頭主義”和利益集團,讓廣大黨員干部看到了黨的前途和國家的希望。
4.在交朋結友上任性,隨意稱兄道弟,搞“小動作”。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戒備之心,熱衷于參加所謂的“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等活動,隔三差五就相約一起,吃吃喝喝,稱兄道弟,變成“鐵桿朋友”。有的看似漫無目的,其實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相互利用,一些領導被“溫水煮青蛙”,身處“險境”卻毫不知曉,最終被拉攏腐蝕,走向違紀違法道路。有的不與組織交心交肺,卻與老板勾肩搭背,搞團團伙伙,“黑白兩道”,建“私人俱樂部”,私下結盟,互通款曲。湖南衡陽特大破壞選舉案,就是官商沆瀣勾結,導致政治生態惡化的明證。少數地方干部拉山頭、搞宗派,背離組織搞“小動作”,結黨營私,極其排外,導致外來干部難以順利開展工作,一些地方甚至存在“強龍壓不過地頭蛇”現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瘋狂斂財,隨意向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門”要錢要物,膽大妄為,“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不拜碼頭、不“入鄉隨俗”注定就要碰壁,“地頭蛇”的丑惡行徑昭然若揭。在其家中竟搜出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其在北京和秦皇島等地有房屋68套,貪腐之巨,令人震驚。
5.在報告事項上任性,隨意隱瞞情況,耍“小聰明”。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必須按規定如實向組織報告,這是對黨忠誠的具體要求。而一些同志在向黨組織報告個人重大事項時,隨意隱瞞身體狀況、婚姻狀況、財產狀況、子女經商就業等情況,不能光明磊落,實事求是。有的同志向組織報告工作,報喜不報憂,故意隱瞞不足和問題,生怕搞差了印象。還有的領導干部外出考察學習,不向組織報告,人跑到哪里去了、干了什么,組織一無所知。更有甚者私自出境賭博,挪用公款,出了大事不可收拾了組織才知道。比如,重慶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動用兩億多元公款境外賭博,輸掉1億多元。武漢市新洲區雙柳街辦水務中心原副主任涂付清先后39次出境,僅1月至5月期間,就先后6次17天出境旅游、購物、出入賭博場所。
6.在說情干預上任性,隨意干涉基層,造“小影響”。有的干部受不良風氣的影響,追求進步不在工作上努力,卻一門心思找靠山、架“天線”。一些領導干部對跑官要官的行為抵制不夠,甚至對下級組織選拔任用干部隨意干涉插手、打招呼,直接要求關照某某某、不能用某某某。紀委在審查處理干部時,一些單位領導總會出面說情,認為“培養一個干部不容易”,要求“手下留情”,熱衷于當好人,破壞了黨紀的剛性約束性,“零容忍”對待違法違紀行為的態度不夠堅決。
7.在傳播信息上任性,隨意傳謠信謠,傳“小段子”。有的干部熱衷于利用網絡、手機短信、微信等編段子、發段子、講段子,對一些“葷段子”、灰段子、黃段子津津樂道,媚俗有余,正能量傳遞不足。有的干部熱衷于打探消息,不管是否與自己有關,不該問的偏要問,不該知道的特想知道。特別是出現關鍵領導崗位空缺之時,組織還沒有開始研究干部,一些“地下組織部長”就傳開了人事布局。還有些干部看到別人提拔的快,心里就不平衡,不去關心別人做了什么工作,而是熱衷于打聽別人有什么背景。
二、黨員干部不講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主要危害
人不以規矩則廢,家不以規矩則敗,黨不以規矩則亂。如果沒有鐵的紀律和規矩作保障,黨員干部就會喪失純潔性和先進性;如果每個黨員都我行我素、各行其是,黨組織就不可能有統一的意志和行動,就會成為一盤散沙,喪失戰斗力和凝聚力。因此,必須清醒認識,并高度重視不講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造成的極大危害。
1.極易形成黨內生活“政治霧霾”。黨內生活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紀律,黨組織才會充滿戰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一些地方和單位不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開展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缺乏政治性、原則性和戰斗性,搞自由主義、形式主義和好人主義,往往存在“上級對下級,哄著護著;下級對上級,捧著抬著;同級對同級,包著讓著”等不良現象,形成了黨內生活的“政治霧霾”,導致正常、健康、積極的黨內生活平庸化、低級化。黨內生活的“政治霧霾”不清除,不僅各級黨組織聽不到批評和建議、看不到缺點和不足,而且直接破壞黨員干部隊伍的免疫系統,嚴重影響黨風政風,甚至污染社會風氣。
2.極易導致一些黨組織淪為“私人俱樂部”。共產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面對黨旗宣過誓,就成了有組織的人,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共產黨是執政黨,如果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松弛,甚至成了擺設,那么執政黨其他各方面的紀律就會失去政治基礎,就會形成嚴重的“破窗效應”,使黨的章程、原則、制度、部署喪失嚴肅性和權威性,黨就會淪為各取所需的“政治超市”、隨心所欲的“私人俱樂部”。
3.極易引發黨群干群關系“失血效應”。我們黨90多年的歷史,就是一部黨與人民群眾生死與共的奮斗史,是一部黨與人民群眾休戚相關的發展史。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這是一個先進政黨對人民作出的鄭重承諾,更是每一位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少數黨員干部群眾觀念不強,不能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去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特別是一些基層黨組織的“一把手”,對待群眾匪氣十足、霸氣沖天,對待上級領導報喜不報憂,遇到矛盾和問題總想“藏著掖著”,甚至強勢“打壓”,自以為有魄力、能擔當,最后將一些小矛盾演變成大矛盾,甚至引發出群體性事件,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長此以往,必然造成黨群、干群關系呈現雙重疏離狀態,黨組織因“政治貧血”而渙散無力,黨就可能像磁鐵消了磁一樣,喪失凝聚力和吸引力,嚴重削弱人民群眾對我們黨執政的信心,嚴重危害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
4.極易造成政治生態“荒蕪失調”。政治生態是一個地方政治生活現狀以及政治發展環境的集中反映,是黨風、政風、社會風氣的綜合體現。良好的政治生態,需要所有黨員干部共同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來涵養和呵護。從世界的教訓看,蘇聯解體、東歐劇變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黨內不講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結果。覆車之轍,殷鑒不遠。從現實情況看,不守政治紀律,不講政治規矩,必然嚴重影響政令暢通,黨的方針、政策就會扭曲變形,甚至演變為少數人和利益集團謀取私利的工具。破壞了紀律和規矩,必然導致歪風滋長、邪氣上升,制度、規則就會變為橡皮泥,“明規則”形同虛設,“潛規則”卻越用越靈,官場積弊就會向政治生活利益化、政治組織山頭化、政治作風官僚化、政治生態劣質化的趨勢發展,政治生態“荒蕪失調”就在所難免,最終直接動搖黨的執政根基和威脅到執政安全。
班子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的紀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是立黨之綱、治黨之需、強黨之要。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強調指出:嚴明黨的紀律,首要的就是嚴明政治紀律,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這是向全黨發出的行動號令,也是對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的政治要求。為此,我們必須自覺執行政治紀律,維護黨的權威,推進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然而,在當前黨員干部隊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甚至違反政治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本文結合實際,就此進行一些粗淺的探討和研究。
一、存在問題及特征
調研表明,在黨的基層組織中,絕大多數黨員干部都是能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這是取得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的重要保證。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確有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紀律意識淡化,政治紀律執行不力,違反政治紀律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其主要表現呈現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黨員干部針對我國改革發展進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難,比如貧富差距拉大、行業分配不公、少數人價值觀扭曲、一切向錢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搖擺不定,甚至把此類問題歸結為改革開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場偏移。有些黨員干部實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態度不鮮明。比如有的人在對反腐敗斗爭形勢正確判斷上,沒有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認為:反腐敗越反越多,積重難返。而有的又對身邊違紀者睜一眼閉一眼,查處時說情開脫,袒護包庇。有的對當今自上而下開展的作風建設、群眾路線等工作,不是主動把自己擺進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觀望態度。甚至錯誤地認為作風建設、群眾路線做做樣子,走走過場,陣風吹過,難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辭偏激。有些黨員干部私下顯能,口無遮攔,慣于傳播小道消息,議論網上熱門話題,甚至喪失黨性原則,傳播政治謠言、政治笑話,對黨的重大政治問題說三道四,在社會和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無關論。有的黨員將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極遁世,不問政治。認為自己無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沒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黨員干部,則認為自己有職無權,黨的政治紀律也沒有約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論。有的黨員干部在黨內片面要求決策要民主、言論要自由,不能擺正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的辯證關系。說了一些違反組織原則的話,做了一些違反政治紀律的事。三是自以為是論。有的不是全面、正確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確理解當成中央精神,使之在執行中變形走樣。比如在執行黨的強農惠農政策過程中,一些鎮、村干部嫌工作麻煩,將強農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將應發到戶的惠農補貼資金,違規套取、截留使用,嚴重背離了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精神。近兩年來,已查處7件此類案件,對相關人員及時給予紀律處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輕整體利益。有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大局意識,不顧國家整體利益,片面強調本單位本部門局部利益,對黨和國家政策、上級部署的工作,有利爭著上,難事繞道走,合口味的立馬照辦,不合口味的消極應付。有的強調以本地工作特色為由,對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有些單位受自身利益的驅動,不從經濟社會發展長遠利益考量,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從而出現“利大快執行,利小慢執行,無利不執行”現象。比如少數行政執收執罰部門,踩紅邊線,打擦邊球。少數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單位”以工作保密等為由,另設辦事大廳,規避集中監管。致使“三亂”現象仍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
(四)行為上的自由性。一是陽奉陰違,我行我素。有少數單位黨員領導干部貌似“雙面人”,對中央方針政策和上級決定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極應付,難以落實。有的黨員干部參與組織討論決定時,仍然存在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的違紀行為。二是信仰缺失,行為荒唐。有極少數基層黨員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馬列主義,信宗教迷信。不講班子團結,講團團伙伙。其行為完全喪失共產黨員的立場,在干部群眾中造成極不良影響。三是利益至上,違紀違法。有極少數黨員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監督,價值取向上追求個人利益至上。有的與不法商人打得火熱,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驅使,蛻化變質,出賣情報,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該縣查處縣法院一法官周某某違紀違法案,因其政治紀律松懈,難抵金錢誘惑,迷失政治方向,通過互聯網絡,向境外敵特組織出賣情報,終因犯間諜罪,被依紀依法懲處。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論學習,政治素質不夠高。調研發現一些基層單位黨員干部,只重業務培訓,不注重政治理論學習。不善于運用科學世界觀和方法論,去觀察、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由于政治理論基礎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質難以提升,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難以從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黨性鍛煉,紀律觀念不夠強。有些黨員干部不重視黨性鍛煉、黨性修養,放松了主觀世界改造,致使黨性不純或不強問題仍然存在。突出表現為個人意識增強,組織觀念弱化;本位意識增強,大局意識弱化;名利意識增強,公仆意識弱化。甚至極少數黨員干部把強調政治紀律,視為束縛手腳,自認為只要謀求本單位利益,個人不拿不貪,就不是違紀違法。這樣必然造成紀律渙散,難以正確處理全局與局部、民主與集中、個人利益與黨和群眾利益的關系問題。
(三)不注重制度實效,執行力度不夠強。有些單位黨組織制度執行力不夠強,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問題。比如有少數黨員干部不嚴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不能正確處理上級與下級、個人與組織、少數與多數、局部與整體之間的關系。有的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民主與集中對立起來,導致民主不夠或集中不夠,從而影響執紀實效。
(四)不注重從嚴治黨,教育、監管、懲處不到位。有些單位黨組織,尤其是村級黨組織治黨不嚴,對基層黨員干部思想上、行為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聞不問,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監管,甚至當黨員干部違紀追究時,幫其說情開脫。有的黨組織不抓經常性政治紀律教育,致使基層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化。有的黨組織不堅持黨的組織原則,黨組織生活會流于形式,一些基層黨員長年不參加組織生活,成為不受黨紀約束的“特殊黨員”。有的黨組織執紀不嚴,對違犯政治紀律者,認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針對違反政治紀律言行,處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時應有懲處。
三、加強黨員干部執行政治紀律的對策建議
(一)著力強化黨章意識,增強執紀嚴肅性。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每一個黨組織都要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自覺維護黨章。做到黨章規定的必須不折不扣執行,黨章禁止的必須堅決糾正和查處。每一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把嚴格遵守黨章,作為自己必盡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用黨章規范一言一行,真正把黨章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見于效,切實做到政治信仰不變,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著力強化紀律意識,增強執紀自覺性。一是認真學習領會,增強紀律意識。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同志關于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一系列主要論述,認真領會對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提出的新要求,學懂學透黨章、黨紀處分條例等黨紀條規,自覺規范言行,明確守紀底線。二是創新教育方式,增強教育實效。堅持政治教育與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結合,經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結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結合,增強政治紀律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注重統籌規劃,加強持續教育。把政治紀律教育納入黨員干部教育的整體規劃,讓政治紀律教育進入黨校培訓中,進入各單位黨課教育中,切實使政治教育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不斷傳遞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的正能量,使廣大黨員干部自覺增強紀律意識,自覺做到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立場堅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旗幟鮮明,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時堅定不移。
(三)著力強化制度執行,增強執紀持久性。嚴守政治紀律,執行制度是關鍵。一方面,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章,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堅持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關鍵時刻聽從指揮、重大方針堅決貫徹,具體規定嚴格執行、日常生活嚴守規矩。另一方面,扎實抓好黨內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誡勉談話、述職述廉、函詢和問責等制度落實,查找和解決在執行政治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予以整改。同時針對違紀問題易發多發的領域和部位,查找違紀的深層次主客觀原因,及時制定和完善政治紀律規定,增強政治紀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四)著力強化查處力度,增強執紀有效性。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所在。一是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章、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促進黨的團結統一。二是加強對黨員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檢查。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三是跟進重點時段、關鍵環節,加強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常態化檢查。要強化新政策出臺、重要會議召開等敏感時期的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嚴明政治紀律;要強化重點人員的檢查,突出新黨員、新任干部、新進班子成員和離退休干部,及時糾正違反政治紀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點環節檢查,定期對網絡設施、傳播媒體、涉密載體等情況進行清查,防止發生網上政治問題。四是要加強對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吃、住、行、醫、學等方面入手,查辦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對違反政治紀律的人和事,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執行政治紀律監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五)著力強化主體責任,增強執紀示范性。各級各部門黨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覺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主動維護政治紀律,又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堅決同一切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作斗爭,堅決維護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強化紀律“鐵”的意識,強化按制度辦事的意識。要把執行政治紀律貫徹于履職全過程,切實守住“底線”、不踩“黃線”,不越“紅線”,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進從嚴治黨、嚴明執紀要求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