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聯合下發《關于發揮社會保險功能扶持企業發展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通知》),采取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緩繳社會保險費。《通知》的實施,有望為我省企業和職工減輕負擔約150億元。
調整原則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降低幅度分別控制在原費率的10%和5%左右,但應保證兩項基金當期結余率都不低于15%;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在原費率的基礎上下調幅度不高于30%,并保證工傷保險基金當期結余率在25%左右。2008年當期結余率低于25%的地區可暫不下調;失業保險按照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之和適當降低,幅度根據不同統籌區分別確定,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佛山等市最低為1%,汕頭、韶關、河源、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和云浮等市最低為2%,其余當期基金收不抵支的市暫不降低。
根據測算,2009年在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方面,我省將減輕企業和職工社會保險費負擔達124.9億元。
另外,根據《通知》要求,廣東省還將對困難企業提供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根據測算,《通知》的實施總體上可為我省企業和職工減輕負擔約150億元,受惠職工將達190萬人,意味著將穩住了190萬個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