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寧德市黃標車淘汰財政補貼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寧德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辦法
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省環保廳、財政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2015年黃標車淘汰工作的計劃〉的通知》(閩環保防[2015]29號)和《寧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快黃標車淘汰工作的通知》(寧政傳[201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補貼辦法。
一、目標任務
為減少我市污染物排放,采取財政補貼方式,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實現機動車氮氧化物減排目標。計劃用2015年至2017年三年時間完成淘汰任務(截至2015年1月1日,我市共有黃標車8304輛),其中,2015年度黃標車淘汰任務1661輛。
二、補貼政策
自發文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補貼標準分三個階段實施,即第一階段由發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階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將符合本方案規定的車輛交售給我市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車主,按照交售車型、交售時間、車輛注冊時間的不同,分別給予車主4000元?28000元不等的提前淘汰報廢財政補貼。
其中,在第一階段交售的按基準補貼標準的110%執行,在第二階段交售的按基準補貼執行,在第三階段交售的按基準補貼標準的90%執行。2005年底以前注冊的符合本方案規定的營運車輛未在第一階段交售的,不予補貼。
三、補貼范圍
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住所在本市9個縣(市、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個人和單位,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的,發給提前淘汰財政補貼。本市公交車、各級行政事業等財政供養單位(含在寧中央、部、省屬行政事業單位)黃標車輛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補貼。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應當強制報廢、有排氣污染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以及補償方案實施后轉出或轉入市區的車輛,不予補貼。
四、補貼標準
按照車型、注冊時間、淘汰時間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參照本省其他設區市補貼標準,結合我市實際,確定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標準。
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認定標準:報廢時,其實際使用年限應距離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上(含1年)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直接報廢。提前淘汰車輛的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將報廢黃標車信息錄入老舊汽車報廢更新信息管理系統時間為準。
基準補貼標準
注 冊 時 間 車 輛 類 型 | 2005年底前 | 2006年以后 | |
補貼金額(元) | 補貼金額(元) | ||
貨車 | 微型載貨車 | 4000 | 6000 |
輕型載貨車 | 8000 | 10000 | |
中型載貨車 | 13000 | 14000 | |
重型載貨車 | 25000 | 28000 | |
客車 | 微型載客車 | 6000 | 8000 |
小型載客車 | 8000 | 10000 | |
中型載客車 | 13000 | 14000 | |
大型載客車 | 20000 | 22000 | |
轎車 | 14000 | 16000 |
五、補貼資金來源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和屬地管理原則,補貼資金由車輛注冊地縣(市、區)政府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擔。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當年度黃標車提前淘汰任務的縣(市、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予以獎勵,獎勵金不超過縣(市、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年度應補貼資金總額的10%。
六、辦理機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東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黃標車提前淘汰工作的責任主體。環保、交通運輸、交警等部門應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復核及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聯合服務窗口地址、聯系方式、辦公時間、各部門工作分工等信息在媒體上向社會公布。
七、辦理流程
(一)車主到聯合服務窗口領取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申請表。
(二)車主將提前淘汰黃標車交售給我市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在老舊汽車報廢更新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車輛報廢回收有關信息,并按有關規范及時對車輛解體,向車主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公安車輛管理所為車主辦理車輛注銷登記手續,并將《報廢機動車注銷證明》交給車主。
(四)申請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補貼資金的車主在《機動車注銷證明》開具后30天內持下列材料到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
1.補貼申請表(一式四份,填寫內容須打印,字跡清晰);
2.《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快車教育;
4.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或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憑證。
(五)聯合服務窗口受理車主提交的申請補貼資金相關材料后,根據各自分工認真審核、復核材料。對符合補償條件提前淘汰報廢的黃標車,由環保部門負責在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車主,對不符合條件的,按部門分工說明理由并退回申請。車主應在2018年1月31日前提出補貼資金申請,逾期提出補貼資金申請的,聯合服務窗口不予受理。
八、本辦法由市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交警支隊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