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巖高新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龍巖市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龍巖市人民政府
4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龍巖市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
為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 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黃標車淘汰工作的通知》(閩政明電〔2015〕5 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采取財政補貼方式,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扎實推進我市黃標車淘汰進程,確保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黃標車。
二、補助范圍
自1月1日起,對符合本方案規定的補助條件,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提前報廢的非公務類黃標車。
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I排放標準的點燃式發動機汽車和未達到國III排放標準的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暫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
使用年限是指《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保部令〔2012〕第12號)中規定的使用年限,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登記信息為準。
黃標車報廢是指黃標車注冊登記所有人(以下簡稱“車主”)將黃標車交售給經福建省經貿委認定資格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處理報廢。未報廢而將黃標車轉出我市的,不給予報廢補貼。
黃標車提前報廢是指使用年限未屆滿的黃標車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報廢和無使用年限的黃標車報廢。
三、補助條件
(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黃標車提前報廢,可申請領取補貼資金:
1.經本市環保部門核實應核發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車輛;
2.在本市注冊登記,初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含)及2006年以后的車輛;
3.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經商務部門認定資格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提前報廢的車輛;
4.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
5.距離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中強制報廢年限的一年以上(含一年)或無報廢年限限制車輛。其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具體以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將報廢黃標車信息錄入老舊汽車報廢更新信息管理系統的時間為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黃標車,不得享受補貼資金:
1.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機動車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
2.提前報廢時,機動車所有人私自拆除“五大總成”的;
3.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導致直接報廢的;
4.本市公交車、各級行政事業等財政供養單位(含在巖省部屬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
5.已享受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和其他報廢汽車補貼政策的;
6.申請報廢當年已經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保部令〔2012〕第12號)第四條規定的強制報廢條件;
7.本方案實施后轉出或轉入的。
四、補助標準
補貼標準按照車輛類型、注冊時間、淘汰時間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12號)有關規定進行確定。
凡在2017年12月30日(含)前提前報廢的,按標準給予補貼(詳見附件1)。
若國家、省新出臺相關補貼獎勵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依據“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調整補貼金額,已領取本市補貼的車主不得重復領取國家、省政府補貼。
五、補貼資金來源
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補貼資金依據分級承擔的原則進行籌集。按照車輛行駛證中登記的車主住址所在地為依據,車主住址所在地是新羅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東肖鎮、紅坊鎮的,補貼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市級財政承擔部分的補貼資金實行按季撥付方式,按照新羅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財政、商務局提供的已實際發放補貼資金每月補貼資金進行季度,形成季度匯總表,經市財政、商務等部門審核后,由市財政局撥付給新羅區財政局、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財政局,再由新羅區財政局、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財政局撥給新羅區、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商務局。其余各縣(市)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的高陂、坎市、培豐、虎崗按照本方案標準發放補貼資金,補貼資金由縣(市)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財政自行籌集和承擔。
六、辦理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是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商務、財政、環保、公安、交通等部門應行政服務中心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復核及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要負責將聯合服務窗口地址、聯系方式、辦公時間、各部門工作分工等信息在媒體上向社會公布。
七、辦理流程
符合補貼范圍的黃標車車主(或委托代理人)應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車輛登記地所在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服務窗口提交申請,逾期提出的,將不予受理申請。具體申報材料如下:
1.《龍巖市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五份、詳見附件2,可在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聯合服務窗口領取或登陸市商務局網站lywjm.longyan.gov.cn下載);
2.《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快車教育原件;
3.《機動車注銷證明》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4.車主(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簽字并驗原件);
5.車主(單位)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并驗原件);
6.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復印件一份(簽字/加蓋公章);
7.由委托代理人辦理申領手續的,需提供車主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對符合補貼條件的黃標車,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服務窗口應于受理后30 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銀行賬戶;對不符合條件的,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服務窗口應在 30 個工作日內退回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八、其他事項
1.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應根據本方案原則制定并發布本轄區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有關事項通告,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布,并采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
2.各縣(市、區)和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的交警、環保、財政、商務部門在審查黃標車報廢補貼申請材料過程中如有疑異的,應當向市環保局、財政局、商務局、交警支隊進行復核。
3.市環保局、財政局、商務局、交警支隊應加強溝通協調,及時研究、推進、總結工作進展,建立橫向、縱向信息交換、材料復核工作機制,指導督促各地確保補貼資金安全、及時發放,確保補貼工作順利進行。
4.審計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對、2017年黃標車報廢補貼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5.本方案由市商務局、財政局、環保局、交警支隊等部門組織實施。
6.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附 件 下 載:
?1.龍巖市黃標車補貼標準明細表.doc
?2.龍巖市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doc
?3.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值匯總表.doc
?4.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車型與機動車注冊登記類型對應表.doc
?5.授權委托書(參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