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了《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9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又發出了《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這兩大文件使得對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的范圍進一步擴大,為小微企業帶來的機會的同時也使得業內對究竟應該如何計算2015年度對小微企業的減免稅議論紛紛。對此,筆者認為,主要應把握好以下三大方面的變化。
第一,優惠范圍進一步擴大。
財稅〔2015〕99號通知第一條明確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到30萬元(含30萬元,下同)之間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該通知第三條還規定了財稅〔2015〕34號繼續執行。由此可見,對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的范圍,已從2015年起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的小微企業,擴大到從2015年10月1日起的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以內的小微企業,優惠范圍進一步擴大。但需注意的是,僅是優惠范圍擴大,優惠幅度沒有擴大。
第二,優惠期間分時段計算。
盡管財稅〔2015〕34號和財稅〔2015〕99號確定的優惠截止期沒有變化,均為2017年12月31日,但根據財稅〔2015〕99號通知第二條的規定:“對本通知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間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經營月份數占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由此可見,財稅〔2015〕99號已將原2015年至2017年整個3年的優惠期以2015年9月底為分界點分為兩個時段,2015年前9個月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2015年10月至2017年底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
第三,如何正確理解和執行分段計算。
由于財稅〔2015〕99號通知要求將小微企業2015年前9個月及后3個月的所得分別計算,但究竟如何理解和執行分段計算,實務中往往有一些誤區或茫然。實際上,這里不僅是如何分段計算的問題,更是涉及到對財稅〔2015〕99號通知如何全面理解和正確執行的問題。
結合61號公告的相關補充規定,筆者認為,應該分以下三種情形分別理解和執行:
1.完全符合優惠規定的情形。如果小微企業2015年度的全年累計計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下同),或2015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當年度實現計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或至2017年各年實現的計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則小微企業均可以將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部分符合優惠規定的情形(此情況僅適用于2015年度)。如果小微企業2015年度實現的計稅所得額超過20萬元但不高于30萬元,由于2015年9月底前可以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的年度計稅所得額僅以20萬元為限,所以,按照全年度折算的9月底前的計稅所得額不可以享受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
但由于2015年10月起對小微企業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優惠政策的計稅所得額提高到30萬元,所以,折算的10至12月份的計稅所得額可以享受對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即對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經營月份數占其2015年度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的所得,可以享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也正是分段計算計稅所得額的目的所在。
但必須注意的是,此情形下小微企業在2015年前3個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執行減半征收優惠政策的預繳數,作為匯算清繳時已繳數,多退少補。
3.不符合優惠的情形。如果小微企業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計稅所得額均超過30萬元,則均不可以享受對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根據61號公告的規定,在年度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因享受減半征收少繳的企業所得稅,在匯算清繳時應予補繳。
前三季度稅收優惠政策減稅2375億元
今年前三季度,全國落實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減稅2375億元。
精準發力小政策撬動大創新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形勢下,如何能讓一家企業的年營業額增長率保持在25%以上?威勝集團走出的自主研發和科技創新之路給出了答案。將年銷售收入的6%-7%用于研發投入,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卻成為威勝集團多年堅持的慣例。
龐大的研發投入并不是企業管理者們的一時沖動,他們有一本暖心的稅收賬。威勝集團財務中心主任鐘喜玉介紹,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僅可在稅前全額扣除,還可多扣50%,也就是說企業支付100萬元的研發費用,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扣除150萬元。2012年至,威勝集團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共計減稅1945萬元。
“按照這項政策,企業越是加大研發投入,越能享受更多的優惠,這使我們大力搞創新的信心更足了。”鐘喜玉說。
稅務總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45094戶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稅前收入可多扣除2370億元,相當于減稅592.5億元。據此推算,今年前三季度的減稅規模約為444億元。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只是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的一攬子稅收優惠政策中的一項。近年來,國家為鼓勵企業創新,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定向施策,制定了一整套涉及多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定向扶持,精準發力,效果顯著。
企業要發展,資金是保障。為了讓企業有更多資金用于創新,國家對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比普通企業的稅負減輕了40%,同時,對引領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減免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今年前三季度,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減稅965億元。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不斷更新換代的設備占用了大量資金,為此,國家對生物藥品制造、專用設備制造業等10個行業新購進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加速折舊政策為企業減稅66億元。
企業要創新,人才是關鍵。為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熱情,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國家級、省部級以及國際組織對科技人員頒發的科技獎金,引進人才回國補助,對科技人員的股權獎勵和非貨幣性投資,都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免征或延期、分期繳納的優惠政策。
企業要升級,技術要先行。稅收政策注重聯系上游和下游企業,對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對居民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今年前三季度,科技成果轉化免征增值稅50億元,減免企業所得稅1.6億元。
創新無止境,稅收扶持政策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今年11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出通知,進一步放寬了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的研發活動和費用范圍,采取負面清單的方式加以明確,只要不在負面清單上的研發活動均可實行加計扣除,包括很多新興業態,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還可以向前追溯3年享受政策。同時,逐步推廣中關村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惠及更多的創新型企業。
聚沙成塔小創客圓了大夢想
隨著傳統IT行業技術創新和營銷模式的轉化,曾是湖南省內最大的電子產品集散地及IT潮流前線的長沙市芙蓉區朝陽電子科技街的經營正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芙蓉區順勢而為,“騰籠換鳥”,整合朝陽電子科技街已有的IT產業資源和創業創新服務平臺,趁勢打造新的“雙創園”。
其實,國家的稅收政策工具箱中有一系列的支持創業平臺發展的措施:稅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可按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后抵扣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足抵扣的可以結轉抵扣;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用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取得的有關收入,可享受非營利組織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等等。
扶持政策的高含金量吸引了多家為創業提供服務的公司進駐。致力于為影像創客打造創業平臺的湖南弗彗影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家。公司負責人周?介紹:“我們一開始對這些稅收扶持政策并不全面掌握,國稅局在這里專設了一個辦稅點,為我們作政策輔導,還聯合其他部門一起設立創意基金,幫助解決資金、設備問題,真正為創客們帶來了福音。”目前,已有十多家影像創客公司入駐這個平臺,湖南弗彗影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年銷售收入也從4.4萬元增至478萬元。在稅收政策支持下,像長沙“雙創園”一樣的各類創業園區、“雙創”孵化器如雨后春筍般誕生,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服務平臺建設方興未艾,帶動大學畢業生等群體變身“創客”,投入創業大潮。
支持創客“長大”的同時,稅務部門也著力通過實施普惠的稅收政策為千千萬萬小微企業“育苗”。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固邦鞋業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勞保鞋、布鞋的小鞋廠,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利潤微薄,企業經營舉步維艱。稅收政策扶持增添了一股新的力量,企業負責人李曉東感觸頗深地算了一筆賬,“我們享受所得稅減免1.33萬元,你可別小看這筆錢,這相當于我們銷售3700雙鞋子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