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年限、購房時間以及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等排序來安排學生。而且每一個區的每一個學校的政策也不盡相同。實施細則會由各區縣教育部門向社會公布,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的公平、公正性。
入學的原則是: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學生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如登記入學的學生數大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則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再統籌安排“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而在細則上,除了有5年限學令外,還要根據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年限、購房時間以及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等排序來安排學生。而且每一個區的每一個學校的政策也不盡相同。實施細則會由各區縣教育部門向社會公布,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的公平、公正性。
“新靜安”之靜安篇
區教育局根據當年度學校資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實際情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采取地塊(居委)對口的方法,劃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如對口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容納數可由電腦派位等方法統籌安排。
公辦小學的上述對口入學對象為兒童和父母戶籍在靜安區對口地塊一年以上、房屋戶主和產權人或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能適應正常學習生活的適齡兒童。
本區戶籍其余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內各學校的招生情況,采取就近入學的辦法在本區范圍內統一安排公辦小學就讀。
區教育局從開始,在本區各公辦小學統一建立對口入學新生數據庫。自起,靜安區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新靜安”之閘北篇
根據區域內學校資源及生源分布情況,部分學校的入學需提供全家戶口滿2年以上的戶籍證明及其它相關的配套證明材料,部分學校實施5年內同一戶籍地址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辦法。
按照以下順序錄取學生:
(1)居住地與房屋產權證(學生本人及父母)地址一致的;
(2)居住在直系親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的;
(3)居住在旁系親屬處的;
(4)居住在租賃房產處的;
(5)其他情況。
舉例:其中閘北實驗小學和大寧國際小學等,在2015年招生通告中明確寫明全家戶口需滿2年以上。
楊浦區
區教育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少年參照居住地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參照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入學。
舉例:打虎山路第一小學2015年招生方案中寫明,當學校地段內報名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招生規則如下:
適齡兒童與戶主為三代內直系親屬關系,且適齡兒童及父母中至少一人為上述地段戶籍地房屋產權所有人(以房產證為準)。滿足此條件的,按以下順序依次排序,直至滿額:
1、報出生戶口的適齡兒童
2、與父母同戶口的適齡兒童
3、與父或母一方同戶口的適齡兒童
4、不與父母同戶口的適齡兒童
注:同類情況均按入戶年限長短(年限長的優先),依次排序。
長寧區
本區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當戶籍地對口學校的適齡兒童報名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戶籍地對口學校的適齡兒童報名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學校將根據本校招生公告(教育局備案)中有關戶口性質、產證情況、入戶年限等具體情況進行梯度安排。對學校無法安排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2015年起,本區各公辦小學對當年涉及入學的門牌號建立數據庫,以后每年對數據庫進行比對,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
舉例:2015年長寧區江蘇路第五小學(昭化東路校區)一年級
1、適齡兒童戶口在學校所屬招生地塊內,戶主為其父母或適齡兒童本人,產權人為其父母或適齡兒童本人,產權與戶口遷入年限均滿1年及以上。
2、適齡兒童戶口在學校所屬招生地塊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法定監護人與適齡兒童的戶籍遷入均滿三年及以上的,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不滿三年,適齡兒童的戶籍報出生的,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
閔行區
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本市戶籍按居住地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我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我區人戶分離回居住地就讀辦法。本市戶籍居住在我區配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憑相關證明可安排在居住地對口入學。
嘉定區
公辦小學優先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兒童入學,如仍有空余學額,由各街鎮教委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就讀,符合條件未能入公辦小學的隨遷子女可進入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