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支持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發展和創業創新,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釋放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紅利,根據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總局決定圍繞四個方面,采取10項有效措施,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全力宣傳,確保每一戶應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微企業“應享盡知”
1.持續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工作。各級稅務機關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視、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載體,持續性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普及性宣傳。在稅務網站開辟“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專欄,編制和發布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目錄,自動鏈接并及時維護。
2.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結合稅法宣傳月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通過在線訪談、新聞發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力度。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編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手冊,免費送達每一戶小微企業。
3.加強政策業務培訓。抓好稅務干部稅收優惠政策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全程服務,努力讓每一戶小微企業辦理稅收優惠手續更為便捷
4.將專門備案改為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自動履行備案手續。稅務總局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表,使納稅人通過填寫申報表有關欄次自動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報送專門備案材料,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辦稅負擔。
5.完善小微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軟件。省稅務機關通過核心征管系統或開發應用小微企業納稅申報稅務端軟件,運用軟件自動識別小微企業身份,主動提示享受優惠政策。同時通過手機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納稅情況,使其享受稅收優惠更便捷、更明白。
6.對未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對于因各種原因未及時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采取電話、上門溫馨提示等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覆蓋面。
7.嚴格定額征稅管理。采取民主評議、公示等程序按規定時間調整小微企業納稅定額,對違反規定調整定額增加小微企業稅收負擔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有關稅務人員責任。
三、全年督查,切實讓每一級稅務機關履行好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責任
8.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今年稅務部門“一號督查”事項和績效考評事項。稅務總局已組成督查組開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通過報紙、網站公開督查情況。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列入各級稅務機關績效考評項目,嚴格實行績效考評。今年7月份,稅務總局將委托第三方社會評估機構,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開展評估。
9.建立小微企業咨詢服務崗和12366反映訴求平臺。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咨詢服務崗”,實行“首問責任制”。依托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局長信箱”受理納稅人投訴。一旦納稅人反映應享受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情況,接收當日轉辦,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要專人全程負責,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四、全面分析,盡力讓每一申報期間內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效應分析工作具體深入
10.加強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掌握小微企業各項減免稅戶數、減免稅額等數據,建立典型企業調查制度,開展減免稅效果分析,查找問題及差距,全面實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3月13日
相關政策的解讀:
國務院2月25日常務會議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進一步釋放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紅利。為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創業創新,稅務總局最近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從“全力宣傳、全程服務、全年督查、全面分析”四個方面,采取10項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現對四個方面、10項措施解讀如下:
一、全力宣傳,確保每一戶應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微企業“應享盡知”
第1項措施:持續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這是對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宣傳的總體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增強主動性,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視、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載體,持續性開展宣傳工作,普及小微企業稅收政策及具體操作規定。
主要工作:一是在稅務網站開辟“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專欄,編制和發布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目錄,自動鏈接并及時維護。二是整理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操作規定,方便納稅人查詢應用。
第2項措施: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結合4月份全國稅法宣傳月活動,以及稅務總局繼續開展的“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開展專項宣傳。
主要工作:一是3月底至4月上旬,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周”活動,通過在線訪談、新聞發布等方式,宣傳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二是省級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編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手冊,免費送達每一戶小微企業。
第3項措施:開展對稅務干部的業務培訓。稅務干部是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服務員,其政策業務水平對落實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有較大影響,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關鍵之一。
主要工作:抓好稅務干部稅收優惠政策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二、全程服務,努力讓每一戶小微企業辦理享受稅收優惠手續更為便捷
第4項措施:將專門備案改為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自動履行備案手續,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辦稅負擔。今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3項企業所得稅事項取消審批后加強后續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號)規定,查賬征稅小型微利企業,在辦理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填報年度納稅申報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備案。目前,定率征稅小微企業辦理度年終匯算清繳時,仍然需要對“從業人員、資產總額”進行備案。
主要工作:稅務總局將進一步修改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表,讓定率征稅的小微企業也通過填寫申報表有關“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欄次自動履行備案手續,不再另行報送專門備案材料,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辦稅負擔。
第5項措施:完善小微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軟件。小微企業點多面廣,各企業情況不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難度很大。稅務機關將依托計算軟件,幫助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
主要工作:一是省級稅務機關通過核心征管系統或開發應用小微企業納稅申報稅務端軟件,運用軟件自動識別小微企業身份,主動提示優惠政策,自動彈出適用稅率,協助計算稅款,顯示減免稅種和數額。二是對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情況,通過手機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情況,使其享受稅收優惠更便捷、更明白,增強小微企業享受優惠的獲得感。
第6項措施:對未享受優惠的小微企業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為讓所有辦理稅務登記的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紅利,稅務機關采取補救措施,增加受益面。
主要工作:對于因各種原因未及時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要及時采取電話、上門溫馨提示等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覆蓋面。
第7項措施:嚴格定額征稅管理。目前,對一些經營規模較小、核算能力較低的小微企業采取定額征稅方法,為規范定額征稅管理,保護納稅人權益,通知對此予以進一步強調。
主要工作:一是保證定額征稅的“額度”確定、調整等程序更加透明和公平,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民主評議、公示等程序進行。二是按照年度或者規定時間調整小微企業納稅定額,嚴禁不按規定調整定額。
三、全年督查,切實讓每一級稅務機關履行好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責任
第8項措施: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作為今年稅務部門“一號督查”事項和績效考評事項。主要是對各級稅務機關層層傳導工作責任和壓力,增強基層稅務干部的責任心。
主要工作:一是總局對省級稅務機關督查,把這項工作列為稅務部門2015年“一號督查”事項,總局已組成督查組開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次,并通過報紙、網站公開督查情況。二是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工作督查。三是把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列入各級稅務機關績效考評項目,嚴格實行績效考評,對不達標的省市,要按規定扣減考評分數。四是讓社會檢驗落實效果,今年三季度,總局將委托第三方社會評估機構,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開展評估。
第9項措施:建立小微企業咨詢服務崗和12366反映訴求平臺。一方面增強對小微企業服務的內容和質量,另一方面,對于對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遇到困難的,給予一個補救通道,同時,也反映基層稅務機關服務的情況。
主要工作:一是在辦稅服務廳設立“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咨詢服務崗”,稅務人員掛牌上崗,給小微企業提供便利。二是依托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局長信箱”受理納稅人投訴。一旦納稅人反映應享受未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情況,各地稅務機關要專人全程負責,并于接收當日轉辦,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確保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四、全面分析,盡力讓每一申報期間內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效應分析工作能夠具體深入
第10項措施:加強統計分析工作。統計分析,掌握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真實數據,同時,也能夠進一步發現問題,更好地取長補短,保證小微企業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主要工作:一是及時、全面掌握小微企業各項減免稅戶數、減免稅額等數據。二是開展減免稅效果分析,查找問題及差距,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