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9月1日起,新廣告法將正式施行。新法與現行的廣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較大,涉及面廣,對原來的很多內容和規定進行了擴充和細化,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切實調整政府職能,加強市場監管的要求。
江門市工商局從四方面學習貫徹新《廣告法》
新《廣告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全面貫徹實施新《廣告法》,江門市工商系統高度重視,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積極做好新《廣告法》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準備工作,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強化學習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組織市局班子成員、相關業務科室、基層執法人員共400多人參加國家工商總局開展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貫徹實施新廣告法電視電話會議;組織參加省工商局組織的多批次新廣告法培訓班,強化新廣告法的培訓學習,提高廣告管理業務水平。
二、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環境。一是結合普法宣傳活動開展新廣告法宣傳。結合普法宣傳活動,組織專人到鄉鎮、廣場、集市現場講解宣傳新廣告法,將新廣告法以及注意重點打印成冊,派發給現場咨詢的企業以及民眾,有效普及商標法律知識,提高企業的守法意識,營造良好的普法氛圍。二是結合日常巡查、監管上門宣傳新廣告法。監管人員利用日常巡查,上門向企業宣傳新廣告法,發放打印成冊的法條,有效提高新法的社會知曉度。三是舉辦新廣告法知識培訓班。面向全市主流媒體、廣告公司舉辦了6次廣告知識培訓班,對照新舊廣告法開展詳細的釋法培訓,詳細講解新廣告法的亮點,發布廣告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發布違法廣告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全市共有主流媒體負責人、廣告公司負責人共179次參加,培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強化監管執法,凈化廣告市場秩序。一是科學制定廣告監測計劃。指定監測人員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廣告數據中心對轄區內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發布的廣告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監測,根據監測情況形成監測報告,通過發布廣告監測情況專報,提高消費者識別虛假廣告的能力,督促廣告發布單位健全廣告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今年以來共監測各類廣告41017條次。二是加強監管執法力度。加強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保健品、醫療用品等廣告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廣告,今年上半年共查處違法廣告38宗。
四、強化社會監督,形成共治局面。一是暢通舉報渠道,向社會公布12345、12315電話、開辟市工商外網網上信訪欄目,廣泛發動人民群眾積極投訴舉報廣告違法行為,營造全民參與共同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的良好氛圍。二是加強行業管理。指導江門市廣告行業協會充分利用廣東江門廣告網站、召開相關會議,認真宣傳解讀新《廣告法》,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督促媒介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廣告經營管理制度,增強媒介單位廣告審查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三是充分發揮廣告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積極組織協調廣告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參加新《廣告法》的學習、培訓,進一步增進廣告聯合監管共識,及時通報廣告違法行為,形成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齊抓共管的整治局面。
在大眾傳媒和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
新法中進一步加大了對煙草廣告嚴管的力度,明確地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
同時,為了避免變相煙草廣告的發布,新法新增了規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更名、招聘等啟示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的內容。
加大對虛假廣告的處罰力度
新法中專門增加了虛假廣告構成條件的相關規定,一是內容虛假,二是引人誤解的內容引導誤導消費者,均為虛假廣告。
新法還進一步列舉了四種典型的具體情節,增加了工商部門查處虛假廣告的可操作性,同時在新法的法律責任方面也加大了對發布虛假廣告的罰款力度,也增加了吊銷執照、證照、信用約束和行業禁入方面的新規定,極大地提高了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
據網友透露,新廣告法上線后,極限用語的處罰由原來的退一賠三變更為罰款二十萬元起!
如: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個、首選、最好、最大、精確、頂級、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絕對、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最先、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極品、頂級、頂尖、終極、最受歡迎、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獨家、絕無僅有、前無古人、史無前例、萬能等均屬于極限用語。
據悉,極限用語包括但不僅限于商品列表頁、商品的標題,副標題,主圖以及詳情頁,商品包裝等。對于極限用語的店鋪,一經發現違規店鋪將給予扣分并進行罰款,處于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出現情節嚴重將直接進行封店處理。而一旦遇顧客投訴極限用語,并維權成功,賠付金額將有商家全部承擔。所以,賣家們要重視起來,自查自糾,及時進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罰。
禁止十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廣告
新法規定,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做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做推薦證明。
同時也規定,在虛假廣告中做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再為廣告代言。在法律責任當中也相應規定了廣告代言人違法推薦或者證明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此外,新法規定,不得利用十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增加保健食品廣告、大眾傳媒廣告等規定
針對保健食品廣告中的突出問題,新法中增加關于保健食品準則的規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針對廣播電臺、電視臺等變相發布廣告的問題,新法明確要求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并加重了變相發布廣告的法律責任。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醫療器械、醫療、保健食品廣告。
針對垃圾信息泛濫的情形,新法增加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并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藥品需標明不良反應
新修訂的《廣告法》與舊版相比,增加了對藥品廣告準則的規定,規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藥品廣告,同時藥品廣告必須顯著地標明禁忌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