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廈門“五險”基數與繳納比例
五險定義: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簡稱“社保”。
【社保繳費基數】
養老、醫療和生育保險繳費以職工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的,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的按60%;超過300%的按300%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無法計算的,以該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參加失業保險費的本市戶籍職工、按本市標準繳費的職工和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應以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
外來工及港澳臺外來工繳納養老、失業保險,其繳費基數以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為標準。
7月1日--6月30日社會保險年度執行的全市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為4655元/月。
【社保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14%、個人繳8%
醫療保險:
本市戶籍參保人員: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外來員工:單位繳納4%,個人繳納2%
失業保險:
本市戶籍職工以及在廈的鐵路系統員工: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外來員工以“最低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的繳費比例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外來員工中的管理、技術人員可按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標準繳納。
工傷保險:本市企、事業單位職工以職工個人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對照本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要繳費。
生育保險:按0.8%的繳費比例,由單位全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要繳費。
2、廈門“一金”基數與繳納比例
一金定義: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繳存比例】5%~12%
【公積金繳存基數】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度的5586元調整為6073元。其中,中央、省、外地市駐廈單位、非公有制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單位上限由度的6983元調整為7592元。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32元,與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