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關事業單位7000人實現養老制并軌
12月2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23日審議了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公務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費。
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的改革在國家層面終于有了確切消息,那么深圳的情況又如何呢?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深圳于2007年開始探索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至6月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機關事業單位“新人”已超過7000人。
機關事業單位7000人實現養老金并軌
據介紹,2007年1月,經原人事部批準,深圳開始試點公務員聘任制改革,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中對聘任制公務員同步實施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0年5月,深圳市出臺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進公務員實行新的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公務員與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
在總結評估機關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礎上,2012年深圳將該制度進一步推廣到事業單位,自當年8月25日起,事業單位新聘工作人員全部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至6月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機關事業單位“新人”(即:聘任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已超過7000人。
據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深圳的改革思路是從機關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入手實施改革,破除“雙軌制”,改變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并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建立和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既與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下一步,深圳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繼續推進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破除“雙軌制” 暢通機關企業交流
深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實現了機關事業與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和統一。機關事業單位新聘人員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完全統一,繳費和退休后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辦法與企業職工完全一致,破除了長期被社會詬病的“雙軌制”,實現了養老的社會公平。
同時,新的養老保險制度也暢通了機關事業與企業的交流渠道。新聘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