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違法多生或婚外生育公民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
我省公民違法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將不得報考國家公務員。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變、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制度不變、計生一票否決制不變。《實施意見》特別強調,我省將嚴肅查處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特別是多生育、婚外生育的行為。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違法多生育、婚外生育或者有其他嚴重違反計劃生育行為的,予以開除;公民違法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予報考國家公務員和競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明確,我省對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明顯下滑和政策外多孩率顯著上升的縣(市、區)進行通報約談,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列入重點管理。要嚴格把好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社區組織換屆選舉計劃生育審核關,對有多生育、婚外生育行為的一經核實,按法定程序取消資格。在干部選拔任用、調配、表彰獎勵和入黨過程中,嚴把計劃生育關。
此外,根據《實施意見》要求,我省要穩妥扎實有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對政策實施前已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單獨夫婦,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