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提前退休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通知》已經下發,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并符合相關條件的職工均可申報。
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5周歲
各企、事業單位的病殘職工(不含參公事業單位),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后,達到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試行)》規定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標準的程度要求,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5周歲(上半年申報的年齡截至當年6月30日前,下半年申報的年齡截至當年12月31日前。年齡計算以原始檔案記載為準)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均可申報:
患一般疾病,出院后滿一年、經系統治療5年以上仍不能恢復正常,治療費用較多且能夠提供兩次以上住院病歷的。患惡性腫瘤、肢體癱瘓、做過較大手術且難以康復的疾病,住院出院后醫療期滿的。先天性殘疾或非因工致殘的職工。
每人200元
申報者必須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及提供相關材料。
對各縣區及市直有關單位報送的職工病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進行再次審核,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報名參加體檢。初審合格后,縣區及市直有關單位各自匯總上報市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結束后,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和醫學專家按鑒定組織程序,對申報鑒定的人員進行體檢、專家組評審。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每年4月1日起的10個工作日和8月1日起的10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逾期不再受理。收費標準為每人200元。
歡迎市民舉報
鑒定體檢結束后,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將通知各縣區及有關單位對鑒定結果進行公示,單位要及時通知職工本人查詢結果。
申請人提交的病歷必須是縣級以上人民醫院的病歷、且由病歷所出醫院醫保辦領導簽字并加蓋印章。嚴禁偽造病歷、出具假診斷證明。對在申請鑒定過程中偽造病歷、出具假診斷證明的醫院和個人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取消當事職工鑒定申報資格。
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將鑒定結果在駐馬店思而學教育網(網址:WWW.zmdrc.net)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15日內將鑒定結果送達有關單位。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市民,可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396-2834885、2836996。舉報地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