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事業單位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非今起實施
7月1日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下稱《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這個條例最大的亮點,是事業單位與職工確定為“合同關系”,打破終身制,實現人員“能進能出”,以及事業單位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實現養老保險“并軌”等。
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社會上盛傳從7月1日起“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000余萬事業編制人員參加社保”等消息。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在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是從2003年開始的,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絕大多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條例只是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了這項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條例對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也只是作出了原則規定。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中央部署,統籌研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這和條例實施工作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說,對這些社會關注的問題,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做好解釋工作,加強正面引導,消除誤解,防止惡意炒作,切實維護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