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新課改高考方案,優化優秀人才的選拔機制,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需要,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專業潛質和志愿獻身醫學事業的優秀學生,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在繼續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托溫州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二章 機構
第三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四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計劃及批次
第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安排在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提前批進行,計劃招收總計40人。
第四章 報名
第七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為1月27日-3月6日。
第八條 報名考生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
第九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方式作出了詳細規定,具體如下: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網上報名:1月27日-3月6日16點。申請人登錄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網站,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
3.材料遞交:申請人所須書面材料請用A4大小紙張打印裝訂,于3月6日之前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醫科大學同仁樓A116-2,郵編:325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4.應遞交的書面材料具體如下:
①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學校公章。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證明。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是否有醫學背景,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第五章 資格審查
第十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將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1.考生須經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考生資格審查組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2.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3月10日在學院招生網上公布。
3.3月11日-14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錄學院招生網“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
第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繳費
第十二條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2.繳費方式:考生請于3月12日-16日期間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繳費:
(1)中國工商銀行儲蓄網點繳費:
考生根據校名(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及學校代號(12020807)、學號(即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左上角的“網上報名號”) 在工商銀行浙江省內各地儲蓄網點繳費,建議以現金方式繳費,非現金繳費將產生手續費。繳費成功的,為保險起見,學生應保留存款時銀行開具的存款票據以備查。
(2)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多媒體自助終端繳費:
學生根據校名(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及學校代號(12020807)、學號(即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左上角的“網上報名號”),在工商銀行浙江省內各地網點的多媒體自助終端根據流程繳費,無需手續費。但請注意:本地工行網點的自助終端只受理本地區開戶的借記卡。繳費成功的,為保險起見,學生應保留存款時銀行開具的存款票據以備查。
(3)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繳費:
學生憑在工商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折結算戶、靈通卡、貸記卡、準貸記開通網上銀行,登錄工商銀行網站(網址:www.icbc.com.cn),進入繳費流程,按照網上銀行提示的步驟進行學費的繳納(詳細繳費操作流程見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學生網上銀行繳學費流程),全國范圍,無需手續費。
第七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三條 考生報到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1.報到時間:3月19日10?00-14?00
2.報到地點:溫州醫科大學同德樓(四號樓)一樓大廳
第十四條 報考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具體信息如下: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3月19日筆試
3月20日面試
地點:溫州醫科大學(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
2.測試內容
(1)筆試: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3倍,則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生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只作為篩選用,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內)。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3倍,則不進行筆試,所有考生直接進行面試。
(2)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成績滿分為100分。
3.成績評定:以面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十五條 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學院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院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錄取
第十六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辦法如下: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前表范圍內,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
2.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學院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
3.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4.專業投檔辦法:學院按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考生人數未到招生計劃的110%時,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精神執行。
第九章 咨詢
第十七條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學院網址:http://rjxy.wmu.edu.cn
學院招生網: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咨詢地址: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郵編325035)
咨詢電話:0577-86682000
第十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