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住宿生安全責任書
為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學生本人經家長同意,特申請在外住宿。在外食宿期間,本人及家長自愿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及家長堅持在校外住宿,每天來學和回家必須有家長接送,學生離開學校后的一切問題及后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與學校無任何關系,家長不得到學校糾纏。
二、本人及家長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校匯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校及班主任老師。家長隨時了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并保證在外食宿期間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其后果(包括因產生的糾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等)均由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做到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
五、本協議一持二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