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特別規定》,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二0一一年工作責任目標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1、建立管理處(場)負總責、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在管理處(場)的領導下、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及時提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組織協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轄區內創建“食品餐飲消費安全先進單位”具體工作。
6、完成管理處(場)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1、全面落實管理處下達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標。
2、按時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會議,指導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