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及省、市有關意見、精神,進一步抓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營造良好的人口環境,特下達本《責任書》。
一、主要職責與任務
(一)堅持“單位負責、條條保證、以塊為主、條塊配合”原則,抓好本單位干部職工的人口計生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各項規范化管理措施,保證當年人口計生政策符合率、獨生子女辦證率、節育措施及時到位率均達到100%。按《福建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時辦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給予相關的優待和一次性發給不低于500元的獎勵費。對違反人口計生政策的干部職工,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查處,處理到位率達到100%。嚴禁為本單位干部職工出具虛假人口計生證明、仿造篡改人口計生有關數據。
(二)檢查督促在本單位臨時用工實行計劃生育有關措施。各單位在招聘臨時工時要查驗其是否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對未持有效證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落實人口計生掛鉤聯系責任制。各分管領導每月要到掛鉤單位督導一次,參與單位人口計生工作例會,參與研究制定人口計生工作計劃和整改措施,幫助基層解決人口計生工作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本部門(科室)的主要領導為責任人,做到親自抓、負總責。并有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實保障。把人口計生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責任目標。結合本單位的職能作用和工作特點,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不斷創新人口計生工作思路、機制和方法,切實做到責任、措施、投入三到位,落實齊抓共管人口計生工作職責。
(三)加強學習,深入宣傳。經常組織本單位(科室)干部職工學習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2次以上,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大力宣傳人口計生基礎知識,努力形成良好的人口計生輿論氛圍。
三、檢查考評
管理處計生領導小組將定期組織對本單位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年終進行考評,并根據考評結果,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考核獎懲辦法》,對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有關部門(科室)沒有履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職責的和單位人員違反生育政策后未及時處理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責任書規定的職責不受單位(科室)*變動而影響,*變動時應進行人口計生工作責任移交,對落實職責情況實行追蹤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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