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為確保學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長,保障學生切身利益,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xié)議,并共同遵守。
學生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顯車。
10、認真學習《書院中心小學交通安全守則》,加強安全意識。
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愿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實責任措施。
5、做好與家長的聯(lián)系工作。
6、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
責任班主任
年 班 學生
學生家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