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公司管理制度,加強競爭機制,特制訂崗位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自愿簽訂,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責任目標
堅決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有效發現并積極消除安全隱患,力爭實現全年崗位安全生產無事故。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嚴格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決定、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程。
2、依據崗位職責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實施崗位安全生產活動,是本崗位及工作生活區域安全活動的直接責任人。
3、工作期間嚴禁飲酒,杜絕“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阻止他人違章作業;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負責,切實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及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能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本崗位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按規定實施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5、熟悉本崗位安全環境,加強對機電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做到“不帶病作業”;嚴格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為接班人員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6、認真學習安全技術知識,積極參加職工崗位技能教育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和技術水平;掌握必要的現場急救知識。
7、應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和勞動保護用品;對本崗位、班組、部門發生的異常及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有責任保護好現場并如實上報,有義務參加事故搶險及善后工作。
8、上下班期間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車,杜絕違章行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9、以上規定,望認真執行,切實做到。若有違反者,年終不得評先;由此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情況嚴重者,處以罰款乃至除名處罰。
10、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及其補充協定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責任書只此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起生效,存于個人檔案內.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