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為了確保外出活動安全,現提出外出活動安全責任,請各帶隊及每位成員自覺遵守。
1、 外出人員確保自身健康,身體符合運動要求;身體不適者主動提出,不 保病情、勉強外出,造成的后果自負;
2、 外出人員需帶適合運動的衣物、遮陽鏡、傘、護膚用品、自己必備的藥 品等;裝備不符合運動要求,造成的損傷等由個人負責人;
3、 外出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安排,遵守活動和作息時間要求,按時休息確保 第二天有充沛精力繼續工作。往返統一集合乘車,不得私自外出。不得私自爬山;
4、 所有外出成員統一活動、統一食宿;不得多酒,不得私自購買酒水。不 得私自在要求的宿營及活動范圍以外的地方活動;
5、 注意食品衛生,后不得喝生冷飲料;
6、 外出不得帶貴重物品。以免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
7、 山高坡陡,員工不得推搡嬉戲、跑著下山;不得在危險地帶拍照、下河;
8、 文明旅游,尊重當地牧民的生活習慣,不得因為自己不文明的行為給公 司造成惡劣影響;
9、 外出旅游以安全、休閑、快樂、修養生機為主,切不可樂極生悲。
第一責任人簽字:
帶隊簽字:
外出人員簽字:
篇二
一、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需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健全活動安全保障措施。
二、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要組織安全工作組,所有參加活動的同學都是外出活動的安全小組成員。明確學生集體負責人、學生干部等個人責任,對外出活動期間的各種安全問題充分估計,精心策劃、認真組織,聽從帶隊組長的指揮,不擅自作主。
三、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務必選擇安全的活動路線和場所,租用具有營運資質客運企業的車輛,駕駛員證件齊全、合格,應有五年駕齡,嚴禁車輛超載,嚴禁駕駛員救護駕駛和疲勞駕駛;務必選擇有安全和衛生保障的飯店、賓館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傷害等事故的發生。
四、全體學生都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個人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海(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發生安全事故,馬上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在處置過程中,第一要務是確保同學生命安全,組織有能力的學生積極開展自救工作。
六、學生如違反安全管理要求,一旦發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學生自己承擔。
七、本責任書學生集體負責人簽名后生效,有效期為此次活動的全過程。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負責人持有一份、學生集體持有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生集體負責人簽名:
小組負責人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