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旅館業治安管理責任書
為加強旅館業治安管理,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強化管理主體責任和經營場所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屬地方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與乙方(旅館業經營單位)協商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
一、 甲方責任
1、 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和權益,依法打擊侵犯旅館業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危害消費者人身和財物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 積極協助、支持乙方建立和實施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維護旅館業的治安秩序。
3、 對乙方從業人員開展治安管理業務培訓,增強旅館業的安全防范能力。
4、 組織開展對乙方的治安、消防檢查,對乙方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見。
5、 對乙方不落實治安管理責任和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做出處罰。
6、 對乙方在治安管理方面突出的成績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治安管理措施不落實而發生的重大案件給予行業內通報。
7、 做好旅館安全鑒定和開業備案工作,建立旅館治安管理檔案,嚴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監督。
二、 乙方責任
1、 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管理,保證守法經營,保證旅業和消費者人身、財物的安全。
2、 嚴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或為進入場所的人員從事上述活動提供方便和條件。
3、 嚴禁場所內發生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或為實施上述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提供條件。
4、 乙方一經發現場所中存在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放任不管,必須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要積極配合,不得隱瞞實情,包庇違法犯罪人員。
5、 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要積極制定治安巡查、值班等各項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的內部安全防范機制,加強對案件的防范控制,尤其是要防范黃賭毒案件的發生。
6、 乙方必須完善視頻監控系統的建設,監控點必須覆蓋到大門口、大廳、樓層過道、樓梯、通道和停車場等所有公共部位、區域。(監控錄象資料必須保存十五日以上)
7、 嚴格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前臺工作人員全部要培訓,持證上崗;加強入住登記、來訪登記等各項治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可疑情況報告制度,加強對旅館業入住外國人的管理,凡境外團隊入住,必須即使向公安機關報告。
8、 配合公安機關安裝并維護好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統,保證該系統的正常運行。
9、 乙方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規定》的規定,保證場所的硬件設施符合要求。
經營旅館應具備以下安全條件:
(一) 房屋建筑安全,經營場所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
(二) 旅館位置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的倉庫和加油站的距離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三) 設置安全保衛機構,配備安全保衛人員;
(四) 客房底層和樓層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戶、門頭窗有防盜裝置,門窗牢固,房門安裝暗鎖;設有貴重物品保險柜;大廳、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應當按照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制定的標準安裝安全技術防范設施;
(五) 按照有關規定安裝使用經公安部檢測合格的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軟件由公安機關免費提供;
(六) 客房每張床位的占地面積按照國家旅店業衛生標準執行;
(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 乙方要加強消防安全,保證各項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增強員工的消防意識和處置能力,及時消除消防隱患。
三、 附加條款
1、 本責任書甲方由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簽訂,乙方由旅館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如乙方責任人有變更,由繼任人負責。
2、 責任書一式兩份,屬地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和旅館業各執一份,長期保存。
3、 責任書簽名蓋章生效后,雙方應按照約定各自履行相應職責,如有違反將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進行處理。
甲方: 酒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